元旦機車排氣管新制上路 臺南「首罰」一次收2罰單可罰5400元

元旦起機車排氣管新制上路,臺南市警五分局等昨晚在公園國小周邊道路聯合稽查,共計舉發18輛車違規,其中有1輛機車改裝排氣管未依規定登記,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外,檢測噪音又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處罰,是新制上路首罰,車主一次收到2張罰單,最高可罰5400元。

警方指出,交通部公路局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從源頭管理,修正發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機車型式排氣管,且自今年元旦起,列爲變更登記檢驗項目。

交通新制上路後,機車車主使用非原廠或非經認證排氣管產品且未向監理機關申請完成變更登記,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至1800元罰緩,若噪音值超標,環保局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處以1800至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五分局昨晚10時許會同環保局及臺南監理站,在公園國小周邊道路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針對車輛改裝等違規執行稽查取締,共計舉發18輛車違規,其中有1輛機車改裝排氣管未依規定登記,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外,經現場檢測噪音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處罰,車主一次收到2張罰單,最高可罰5400元。

五分局表示,很多人不知道,新制上路前,「罰吵不罰改」,多數自行改裝的排氣管並無違規,也不需要檢驗,僅能從噪音超標部分依噪音管制法着手裁罰,然而,新制上路後,透過噪音車源頭管理,應能大大降低改裝排氣管噪音。

據統計,環警監在公園國小周邊共計攔查56輛車,取締排氣管改裝3件、頭燈違規改裝16件、其他車體及方向燈等改裝2件。

昨晚有1輛機車改裝排氣管未依規定登記,檢測噪音又不合格,是新制上路首罰,女車主一次收到2張罰單,最高可罰5400元。圖/讀者提供

臺南環警監昨晚聯合稽查,共計舉發18部車輛違規,均依法開罰。圖/讀者提供

元旦起機車排氣管新制上路,臺南市警五分局等昨晚在公園國小周邊道路聯合稽查。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