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新制津貼 按天數比例發給、可累計1個月一併申請
過去塊狀式的育嬰留停,女性申請比例高於男性,主要是考量男性請育嬰假的機會成本比較高,但若請假單位變小,男性申請將會提升,會更能參與育兒工作。記者陳正興/攝影
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將於明年上路,開放育嬰留停以「日」爲請假單位,至多30天。勞動部昨進一步預告「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日後申請育嬰津貼的家長,當津貼期間未滿1個月,可選擇累計滿30天后,再一併提出申請,津貼給付則按天數比例發給。
現行勞工於小孩3歲前,可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6個月可領月投保薪資的8成,作爲育嬰留職津貼。明年新制上路後,開放勞工以「日」爲請假單位,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請60日。
針對彈性育嬰假的津貼如何申請?勞動部昨預告修正就保法施行細則,新增若被保險人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期間未滿1個月,可選擇在累計滿30天后,一併提出申請,也可分次提出,簡化申請手續。
至於單日育嬰假的津貼怎麼發?細則也修正將改爲按日數比例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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