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灌地下室22車泡水社區求償2700萬 法官:淹水部分保全不用賠
北部連日豪大雨,住社區住宅大樓的住戶,最憂心的恐怕就是地下室停車場淹水,前年五月,新竹市東區在凌晨降下豪大雨,某社區地下三樓停車場因爲雨水灌入,導致22輛汽車泡湯,社區消防、廢水與化糞池等設備也都泡水損毀,還有一名住戶搭電梯到B3時受困一個多小時,社區管委會與住戶聯手控告梁姓保全及保全公司,求償高達2千7百多萬元,但法院只判決保全與其僱主要賠12萬給受困住戶當精神慰撫金,車損與社區設備損壞則一毛都不用賠。
遭水淹的社區大樓位於新竹市東區,民國112年5月19日凌晨1時許,竹市開始下雨,原本雨勢和緩,直到凌晨4時許時突然變大,導致竹市各地傳出淹水災情,而提告的社區因爲4到5點間時雨量都超過50mm,大量雨水灌入導致地下三樓淹水,共有22輛車子泡在水中。
社區提告主張,當竹市東區大雨之際,夜班梁姓保全在工作中睡覺,錯失廣播或對講機通知住戶移車,又電聯里長、消防隊根本浪費時間,也未依規定設置防水閘門,因此造成車輛損失與社區設備泡水毀壞,因此向梁姓保全與其僱主共求償2千7百多萬元。
不過保全公司反擊,與社區籤的保全契約中,公寓大廈停車場內車輛保管非約定範圍,車輛損壞也在免責條款內,淹水乃是不可抗力的天災,而且淹水當晚,梁姓保全趕緊通知里長、消防隊協助,還獨自一人涉水設置防水閘門,保全崗哨也無廣播系統,且保全也無通知住戶移車的義務,請求駁回。
新竹地院法官根據當日天氣預報,確認19日一到三時的降水量僅0.5、4.0及14.5mm,但四時開始,降雨量急增爲63.5mm五時爲59mm,這種短延時強降雨難以預料,至於保全致電消防隊與里長求助,可知已有警覺並採取行動,而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發現,強降雨時保全憑一人之力涉險關起左右防水匝門。
法官認爲,竹市豪大雨時,主管機關有發送細胞簡訊通知當地住戶,卻無任何住戶出面協助或試圖移車,可見保全已經盡力,加上契約的免責條款,因此社區與車主的2700餘萬元求償駁回;至於有名住戶在暴雨時搭電梯要去B3查看,卻因電梯損壞受困一個多小時,法官則認爲,保全知悉B3淹水可能導致電梯故障,但疏於注意關閉電梯或提醒住戶勿搭乘,涉有疏失,因此判決要賠受困住戶12萬精神慰撫金。全案還可上訴。
社區住宅大樓最怕豪大雨水淹地下室,除了財損之外,清理也相當麻煩,圖爲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