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家上市公司取消“監事會”,新《公司法》下審委會行使職權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8月7日,國力股份、新經典等多家上市公司發佈公告,公司近期召開股東大會,通過了關於取消監事會的議案。
自2025年3月以來,上市公司頻繁官宣取消監事會。據貝殼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召開股東大會取消監事會的上市公司已有超1000家,其中,明確發佈取消監事會並修改《公司章程》公告的上市公司已有600餘家。
據瞭解,這一調整有利於優化公司治理結構並降低管理成本。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新《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今年3月,證監會集中修改、廢止部分新《公司法》配套規章、規範性文件。按照有關要求,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新《公司法》及相關配套制度,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設立審計委員會(由董事會下設),並賦予其原監事會的監督職權。
編輯 陳莉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