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上訴 好市多A肝莓果案免罰

臺中市政府開罰好市多A肝莓果案200萬元遭法院判決免罰,逾期上訴全案確定,挨批失能。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已自請處分,會與法制局研議如何再次開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好市多賣場三年前爆發A肝莓果事件,臺中市政府裁罰兩百萬元,好市多提出行政訴訟,行政法院判決免罰,食安處逾期上訴遭法院駁回,全案確定。民進黨臺中市長參選人何欣純辦公室批評市府失能,衛生局表示,會研議其他途徑開罰。

好市多二○二三年四月底販售的冷凍莓果被檢出A型肝炎病毒,中市府認定臺中兩家分店未依規定通報,依違反食安法開罰兩百萬元;好市多提出行政訴訟,行政法院今年四月判決免罰,食安處本應在四月廿九日前提出上訴,卻在四月卅日才提出,遭法院駁回,好市多確定免罰。

何欣純市政辦公室發言人、市議員陳淑華批評,好市多A肝莓果是重大食安事件,不是一般行政疏失可以帶過,市府弄錯上訴期限,傷害的是市民對市府把關食安的信任,也讓政府對大型企業違規嚇阻力遭到削弱;市府須清楚交代事件經過,及未來如何避免。

陳淑華補充,何欣純提出的八大安心政策就包含食安,若未來當選,會建立重大食安案件專案列管制度,讓法務與業務單位同步控管,並定期向議會報告重要案件裁罰與訴訟進度;市民要的是能讓人安心生活的市府,政府不只要把關食安,還要守好司法程序與責任。

衛生局長曾梓展昨受訪表示,法院判決後有兩週上訴時間,他當時有交代食安處負責該案的組長上訴,但該組長和律師溝通失誤,以爲是由律師提出,發現時已經晚了一天。

曾梓展直言,知道消息後既震驚也憤怒,已記該組長兩大過並降爲一般稽查員,該組長自請退休;市府同步處分食安處長、副處長、秘書與督導,曾本人也自請處分,未來會嚴格追蹤所有案件。

曾梓展指出,法院認爲臺中市同時開罰好市多兩家分店屬「一罪二罰」,且應該用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開罰,才判中市府敗訴;自治條例最高只能罰十萬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市府當時才以全國等級的食安法開罰。衛生局後續會和法制局共同研議,該如何再次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