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進黨不同調?「剴剴條款」二讀按贊成 邱議瑩道歉:失誤按錯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她因爲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與民進黨團立場不符,造成社會大衆與關心此案者的誤解,深感抱歉,特此鄭重說明與致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天三讀刑法修正案,虐殺兒童可判死刑。二讀表決時,民進黨出席立委除邱議瑩外,45票全投下不贊成票;三讀時,民進黨全員改不投票表態;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全案三讀後,民進黨團又全員到議場舉牌,高喊「支持增訂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引發立場轉彎質疑。

邱議瑩表示,今天在「刑法」第286條修正草案二讀表決中,她因爲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與民進黨團立場不符,造成社會大衆與關心此案者的誤解,深感抱歉,特此鄭重說明與致歉。

邱議瑩指出,她始終堅持對兒童保護應以制度改革爲優先,並審慎面對極刑議題。三讀表決時,她依據立場未參與贊成投票,盼社會大衆能理解此次錯誤非本意,也絕非價值立場的轉變。再次向所有關心「剴剴案」與兒少人權的朋友致上最深歉意,未來她將以更嚴謹的態度面對每一次表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錯誤。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虐殺兒童處以極刑,不分黨派沒有任何立委反對,「剴剴案」如此慘絕人寰,給他審一樣判死刑。但問題是,藍白的修法版本是不管什麼罪章、有死刑就好。把這麼大權力交給國家,每個法官都判得不一樣,並不是有人死掉就一定判死刑。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表示,修法過程必須在不違反「兩公約」基本人權保障的前提下,保留法律區分動機與行爲嚴重性的彈性原則,才能真正符合比例原則與法治精神。民進黨團擔心刑罰若超出比例原則,不僅無法彰顯司法正義,更可能誤傷脆弱家庭與邊緣母親,造成新的社會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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