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來愈多年輕人 住不起臺北市...都發局找地、捷運局賣房 TOD政策出了啥問題?
臺北房市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文.周靖璞
TOD提升交通效能
意外加劇排擠效應
TOD(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又稱「大衆運輸導向型發展」,興起於1980至1990年代美國新城市主義運動,當年美國處於都市快速擴張期,許多民衆被迫居住至都市外圍,在未妥善規劃下,導致道路擁擠、空污嚴重。因而提出透過提高交通節點周圍土地使用強度,讓都市發展隨着大衆運輸沿線開發,以減少汽車依賴、提升公共運輸效率。
OURs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洛書表示,一般都市發展設有容積率管制,因區域內若毫無限制建造大廈,可能導致道路空間、停車空間不足。TOD將大樓建造在大衆運輸樞紐上,能有效紓緩交通壅塞問題,同時也解決當年美國大衆運輸日益嚴重虧損問題。這樣的都市發展概念也逐漸傳入亞洲,成爲高度城市化地區因應人口與空間矛盾的重要手段。
但洛書指出,美國在運作TOD十幾年後,發現低收入階級被迫離開都市圈,引發社會更嚴重的仕紳化(gentrification)。以臺北市爲例,原本老公寓一樓可能有的早餐店、機車行,隨都更蓋起高樓一併消失;原本能負擔市中心租金的年輕人、基層勞動者,往往被迫搬得越來越遠。「工程師願意通勤到內科上班,但7-11店員不會願意大老遠去內科打工。」他直言,若仕紳化現象影響到長照服務等重要福利政策推動,整個城市生活品質和機能都會受影響。
面對此困境,美國於2010年後在TOD基礎上提出改良版eTOD(equitable 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概念,除在關鍵交通樞紐增加住宅數量外,建商若希望取得更多容積獎勵,政府要求必須提供一定比例可負擔住宅供租賃使用。在此基礎上明確規範租金需在一定額度以下、目標收入族羣在中位數以下,只要符合條件保障10-20年租期,期限到後建商可自由處理產權。此模式才能真正達到「讓人住得下來」目標。
洛書表示,在過去臺灣TOD 1.0時代,只停留在「增加住宅數量」,未進一步思考住宅政策搭配,反而更像一種財務邏輯的運作。「建商參與TOD獲得多餘容積直接拿到市場銷售,捷運局也將分配回來的聯開住宅賣掉,回補捷運財務缺口。」不過臺灣與國外不同地方在於,建商有除了TOD、可從政府獲得容積獎勵方式,久而久之申請建商越來越少,讓TOD政策推動陷入停滯。
有鑑於TOD 1.0困境,政府決定除既有交通樞紐外,所有捷運站、未來興建中捷運站也開放高額容積開放申請,祭出TOD 2.0方案。開發商有五選一回饋方式,包含增設捷運出入口、設置自行車轉乘停放空間、友善行人設施、回饋公益空間(例如:社會住宅),或直接繳納代金。
3方向改革TOD政策
考驗各部門立場整合
洛書指出,TOD是一套交通、土地與住宅政策整合的都市設計。捷運共構宅、捷運聯開宅屬於TOD推動下的一種土地使用工具,像臺北市推動TOD以來,聯開宅多爲捷運局與建商合作、分回住宅後轉售的財務操作模式。不過在從TOD到eTOD過程,都發局爲了推動社宅尋找可用建地,捷運局卻爲了攤平蓋捷運的成本轉手賣掉聯開宅,不僅無法延續現有穩定租屋供給,更讓原本期待能長住市區年輕中產再次被迫外移。「政府應該要整合各部門立場與目標,制定妥善都市發展住宅政策,而不是互相拉扯。」
針對現行TOD政策失衡,洛書提出三層次改進方向:
鎖定節點發展:仿效日本,選定高使用率捷運樞紐站拉高容積,類似政府主導公辦都更,集中資源打造住宅密度與公共設施兼具的生活區。
落實可負擔住宅要求:非重要交通樞紐的捷運站點,可增額容積必須放棄五選一回饋,強制換取一定比例可負擔住宅作爲開發條件。繳納代金應該屬「沒有辦法的辦法」,並且應該將費用準確運用於住宅政策。
導入TIF機制(租稅增額融資):捷運開通造成房價上漲,過去增加稅額都回到財政局再統一分配,建議增加的地價稅、房屋稅應回撥捷運基金,權衡捷運局興建成本與保留都市可負擔住宅數量,取代「賣房還債」短線財務思維。
除低收入族羣外,韓國首爾TOD政策如何因地制宜,針對都市中青年中產階級制定分層住宅政策,避免仕紳化現象?歡迎收聽本集《毛利小姐變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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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今週刊,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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