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女神「假離婚」勾新歡逛情趣店 前夫怒告判決出爐

有「瑜伽女神」之稱的夏米雅被控與韓姓前夫「假離婚」,卻與新歡陳紹誠親密出遊,甚至被直擊勾手逛情趣用品店,前夫憤而提告求償百萬。(圖/Miya夏米雅臉書)

有「瑜伽女神」之稱的夏米雅被控與韓姓前夫「假離婚」,卻與新歡陳男親密出遊,甚至被直擊勾手逛情趣用品店,前夫憤而提告求償百萬。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互動未達侵害配偶權程度,判決夏米雅與陳紹誠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夏米雅與韓姓前夫2011年結婚,2020年簽字離婚,但事後韓男發現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簽名竟由夏米雅僞造,法院認定離婚無效,兩人婚姻關係仍存在。夏米雅雖因此挨告僞造文書,但她反訴請求離婚,目前相關案件仍在審理中。

韓男主張,夏米雅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竟與陳男公然出雙入對,不僅被媒體拍到勾手逛街、進出情趣用品店,陳男甚至將手放在夏米雅臀部,最後還一起返回男方萬華住處,形同同居。韓男認爲兩人行爲已嚴重破壞他的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不過,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夏米雅與陳男雖有勾手、同行等互動,但尚屬一般朋友範疇,且當時戶政資料已顯示兩人離婚,夏米雅主觀上可能認爲自己單身。此外,韓男曾傳訊給夏米雅稱「你愛找那個男人戀愛、打炮,我不會也無權過問!妳爽就好!」、「要永不見面、不接觸、不往來!直說我配合。我不想和妳說話!所以這封信是我對妳的最後一封!見諒!」,顯示他對夏米雅交友並無強烈干涉意願。最終法院認定夏米雅、陳男行爲未達侵害配偶權程度,判決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