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活動中心共用 桃園新屋幼兒園使用時間遭壓縮盼改善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市民活動中心與新屋幼兒園爲同一建築,4樓無償提供當作活動中心空間,不過幼兒園擔心長者平時進出共用電梯,擔心安全疑慮,且跟小孩作息不同,不過這樣就讓長者共餐時間減少,地方希望能增加長者時間。記者翁唯真/攝影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市民活動中心與新屋幼兒園爲同一建築,4樓無償提供當作活動中心空間,不過幼兒園擔心長者平時進出共用電梯,擔心安全疑慮,且跟小孩作息不同,不過這樣就讓長者共餐時間減少,地方希望能增加長者時間。桃園市教育局迴應,4樓無償借用提供活動中心使用,將請新屋幼兒園與新屋區公所積極溝通協調,評估於不影響教保活動與確保安全原則下適時開放予里民活動中心使用。

市議員陳睿生表示,新屋區共23個裡,也有23處活動中心及社區發展協會,僅望間裡、深圳裡、清華里無社區關懷據點,相當難能可貴,但因該棟4層樓建築,1至3層爲幼兒園使用空間,僅4樓提供給市民活動中心使用,但因2個單位都使用同座樓梯、電梯,園方擔心幼兒安全,因此開放時間避開幼兒園時間,導致長者無法共餐。

陳睿生說,盼增加市民活動中心使用時間,或是將幼兒園遷至國小空間,讓空間利用利益最大化,或是另闢活動中心,加強溝通別讓長者、幼生權益受損。

桃園市社會局迴應,清華市民活動中心目前與桃園市立新屋幼兒園共用,社區現固定於每週一、二、三、五晚上辦理社區班隊與歌唱課程,週末早上也有活動安排。幼兒園因考量白天營運期間的幼生作息及門禁管理,幼兒園建議如需使用活動中心,以週末或平日夜間時段爲佳,後續將與教育局持續溝通,研議於平日白天開放社區使用的可行性。

教育局表示,目前113學年度新屋幼兒園實際招收5班,含1班2歲專班及4班3至5歲班,實際招收幼生總107人,因該棟建築仍爲幼兒園所有權,並以無償提供長者使用,後續將請新屋幼兒園與新屋區公所溝通協調,評估於不影響教保活動與確保安全原則下適時開放予里民活動中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