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災損領嘸補助 嘉義縣盼放寬
丹娜絲颱風造成嘉義縣沿海不少船筏受損,在東石港整修拖網架具的船長說,等待政府補助緩不濟急,已自行花錢修復。記者李宗祐/攝影
丹娜絲颱風重創雲嘉南農漁業,嘉義縣有漁民指漁船損壞救助的認定標準太嚴苛,縣府指出,少數漁船筏確實船體明顯嚴重毀損,甚至有兼營娛樂漁筏的上層支架及設施毀損,卻不符船體浸水、主機毀損等救助標準,會建議中央放寬標準或專案補助。
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漁船筏受漂流木或颱風8級以上陣風毀損無法修復,爲全毀,依噸數每艘給予2.5萬元至25萬元不等救助金;船體、船艙浸水或主機、螺旋槳毀損者,則以半毀計,救助額度減爲一半。至於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也依全毀或半毀情形核貸。
布袋1名漁民反映,有些漁船船體明明遭吹損竟不符標準,漁民自行僱用吊車協助船筏修理就要1.5萬元,「政府所謂的從優、從寬、從速補助只是口號。」東石港某船長說,漁船是養家餬口工具,等待政府補助緩不濟急,想想後算了,不去申請,漁船膠筏管破損已自行花費3萬多元修好。
縣府漁業科統計,丹娜絲颱風的漁船筏申請現金救助案,東石鄉112件、布袋鎮182件,初估申請合格率95%以上,針對公所審認困難的案件,縣府上週起已派員協助認定。
另,臺南市政府在丹娜絲災後接獲近280艘漁船筏翻覆、受損,農業局指出,受損漁船筏全毀28艘、半毀241艘,截至9日,漁業署已覈定201艘,剩下安南區68艘現金救助案,將於近日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