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在瑞芳鼻頭距岸3浬內拖網捕撈 雷達發現異狀 海巡艇制止送辦
一艘宜蘭籍漁船今天在東北角海域,距離新北市鼻頭漁港3浬內海域以拖網捕撈,海巡署巡防艇到場要求起網,並登檢蒐證後,將依漁業法函報新北市漁業處裁罰。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6(澳底)海巡隊今天表示,PP-3566巡防艇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艇上雷達發現一艘漁船疑似違規作業,立即前往查處。
巡防艇抵達現場後,確認宜蘭籍漁船從大溪漁港出海後,前往東北角海域,並在距海岸3浬內違反禁令,以拖網捕撈作業。海巡人員要求楊姓船長停止作業並起網,登檢蒐證後,依漁業法送辦。
澳底海巡隊表示,爲維護漁業資源及保育海洋生態,將持續透過雷達等監偵系統與各類通報資訊,有效掌握轄區可疑目標。發現疑似違規情形,立即派艇查察,遏止不法行爲。民衆如發現破壞海洋生態或環境情事,可立即撥打「118」報案,海巡人員將在第一時間前往處置。
一艘宜蘭籍漁船今天在東北角海域,距岸3浬內海域以拖網捕撈,海巡署巡防艇到場要求起網,登檢蒐證後依漁業法函報新北市漁業處裁罰。記者邱瑞傑/翻攝
一艘宜蘭籍漁船今天在東北角海域,距岸3浬內海域以拖網捕撈,海巡署巡防艇到場要求起網,登檢蒐證後依漁業法函報新北市漁業處裁罰。記者邱瑞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