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機車騎上國1 男子被國道警攔下除了罰款還多一筆費用

又有民衆騎機車誤上國道。彰化縣石姓男子騎機車回家,騎上國1彰化市往南下車道,被用路人發現後通報警方,國道警察大隊第三分隊在南下213公里找到他,通知拖吊車把機車載下交流道,石男被警車載回,詢後除依交通違規裁罰,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據瞭解,國道警察大隊今清晨1點多接獲用路人通報,指稱看見有人在國1南下車道騎機車,車速忽快忽慢,有時在車道間蛇行,相當危險,國道三隊一路找人車,在南下213公里發現石男(67歲)並攔下,原來石男要回彰化市住家,沒看清楚道路號誌,騎機車上國1。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駕駛人可處3千元至6千罰款,另依同一處罰例,在高速公路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汽車駕駛人6千至3萬6千元罰款,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牌照6個月。警方找拖車載走石男機車,他不僅要支付罰款,還要支付拖吊費。

國1彰化路段最近一週內發生兩次機車誤闖,前一次是1名婦女騎機車載孩童上員林交流道,逆向騎行到彰化交流道離開國道,今是石男騎機車上彰化交流道,被警方攔截載下國道。警方再次提醒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

彰化縣石姓男子騎機車誤上國1。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