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機不準簡體字 經濟部新制「全正體中文」...違規最重罰50萬

記者楊智仁/綜合報導

經濟部於先前公告修正《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明確要求電子遊戲機全面使用正體中文,並新增智慧財產權切結書制度,以強化業者自律與智慧財產權保護。

經濟部表示,近年若干進口電子遊戲機中文字體採用簡體中文介面,造成消費者混淆,修法明文要求電子遊戲機之機具名稱、框體、操作介面及遊戲畫面,如使用中文,均應採用正體中文。此外,若業者進口簡體中文的電子遊戲機,經濟部將不予受理評鑑分類,該機具亦無法陳列或供營業使用。

至於現行市場上已評鑑分類並流通使用之簡體中文電子遊戲機,經濟部考量業者營運現況,訂定分階段改善期限:評鑑分類爲益智類及非屬電子遊戲機之簡體中文機具,於117年9月30日後不得再供營業使用、評鑑分類爲娛樂類及鋼珠類之簡體中文電子遊戲機,於119年9月30日後亦不得再供營業使用。倘業者違規繼續營業,經濟部將撤銷其評鑑分類結果。經撤銷評鑑分類之機具如仍繼續營運,業者可能因陳列未經評鑑分類之機具,被處最高新臺幣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