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你!跑車男2周內二度掛假牌上路 還被同一員警抓包
▲臺中一名賴男懸掛假車牌上路,2次都被同一位警察抓到。(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第五警分局水湳所員警黃昱維上月28日巡邏時,發現一輛黑色進口跑車疑似懸掛僞造車牌,立即攔停該輛轎車,不料黃員一看,發現眼前的賴男相當眼熟,原來他2周前也因懸掛假牌被黃員給攔查送辦,竟不知悔改,再度被逮。
第五警分局說水湳派出所指出,員警黃昱維、蘇信憲及實務訓練生賴珮毓等人,於5月28日執行巡邏勤務,從四平路左轉中清路時,發現一輛進口車有異狀,以警用小電腦查詢車牌結果,該車牌並未在監理站登記車籍資料,疑似懸掛僞造車牌,以廣播器要求車主停車受檢。
▲賴男僞造營業自小客車牌上路。(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黃昱維等人上前後,見搖下車窗的男子相當眼熟,發現他是一名賴姓男子(28歲),2周前也被黃昱維逮捕過,跟同行員警說「就我上次抓到的」,且案由同樣是僞造假車牌,又開另一臺進口車上路、僞造車牌,被開罰1萬800元罰鍰、依法送辦。
第五分局長劉其賢表示,爲遏阻衍生不法行爲,各警察機關均會加強查緝使用僞變造車牌。如使用僞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萬800元罰鍰外,並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移送法辦,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衆勿貪圖小利,觸犯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