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拚復出 律師曝判決書10重點「觀衆不會接受你」
▲宥勝緩刑5年。(圖/翻攝自Facebook/宥勝之旅)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男星宥勝在2023年因遭控猥褻女助理,一審被判刑8個月,緩刑5年,演藝事業全面停擺,7日突然宣佈將重啓YouTube頻道迴歸拍片,對此,呂秋遠律師列出判決書上10大重點,不用入獄服刑已經很好,應該好好反省,而不是急着宣佈復出,「觀衆就是不會接受你啊!」
呂秋遠在臉書發文,宥勝有沒有資格復出,是粉絲願不願意接受的問題,但針對判決書,他列出10大重點,宥勝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5年,並需在兩年內支付國庫200萬元,「其實8個月並沒有特別重,甚至可以說偏低」。
呂秋遠提到,實務上要獲得緩刑,通常需要被害人同意,但此次法官並未要求這條件,給予緩刑的原因是,「再犯率低,沒有前科,有深刻反省,主動去做諮商治療」。
呂秋遠引用了宥勝對醫師的說法,從小到大異性緣佳,不曾有感情紛擾,未曾想到並非所有女性都會順從他的意願,「白話文就是,『我一直以爲我很帥,每個女生只要我想要,都沒有要不到的,我怎麼會知道這個女生不聽我的?』」宥勝對法官求情時,說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
▲宥勝重啓YT迴歸拍片。(圖/翻攝自YouTube/宥勝去哪兒)
不過,性騷事件曝光後,宥勝曾要求被害人在法院上,按照被告的說法做證,讓被害人很害怕,「被害人不願意和解,不願意收和解金,只是希望事情趕快結束就好,她不願意給對方緩刑」,被害人沒有提出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因此沒有取得任何賠償,「宥勝想和解,但被害人不願意」。
呂秋遠指出,觀察期五年,判決書的日期是2025年1月2日,「也就是纔開始三個月而已」,判決定讞後,隨即拍影片希望復出,「這不是更生人的問題,而是,拿到緩刑,不用入獄服刑已經很好了,爲什麼不能好好反省,而是一定要在這時候宣佈復出呢?觀衆就是不會接受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