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年輕人負擔重 民代籲中市蓋便宜社宅
臺中市自建設宅超過1萬戶,議員建議規畫低公設比或低坪數的便宜社宅,市府表示會做民調,也會從3個方向研議提高社宅的容納量能。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政府完工與興建中社宅逾1萬戶,六都僅次臺北。議員則擔心,社宅租金雖比市價便宜,對年輕人來說仍然沈重,住完6年未必買得起房,建議市府考慮多蓋低公設、低坪數的較便宜社宅;市府表示,會作民調,也會從土地取得方式等面向整體研議。
臺中市政府自建社宅共1萬231戶,已完工3668戶、興建中6563戶,分佈於豐原、梧棲、西屯、北屯、南屯、北區、東區、大里、太平、烏日等區,分爲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共居房與創業房,租金按市價的五成到七成計算,從4000餘元到1.6萬元不等,中籤率約爲15%。
市議員李中表示,市府興建社宅進度超前、品質優秀,不過也衍生出另一種疑慮,社宅蓋太好導致居住成本高,以年輕家庭需求高的三房型來說,第一年每月租金動輒超過1.5萬元,第三年後逼近2萬元,對許多年輕人來說,即使抽到社宅也存不了錢,住滿6年仍買不起房。
李中指出,社宅的目的應該是「過度性住宅」,以新加坡、香港爲例,他們的國宅品質較低但更便宜,年輕人住的同時可以存錢;他計算只要減少公設、且壓縮到6坪左右,月租可控在3000元,建議市府考慮建置這類社宅。
李中今年6月在市議會就提出此建議,臺中市長盧秀燕迴應會做民調,再研議後續是否規畫。
都市發展局長李正偉昨表示,臺灣與新加坡不同,稅課較低,要朝福利國家方向難度高,市府會持續檢討社宅方向。
李正偉說,目前朝3方向研議提高社宅容納量:第一,增加用地取得的途徑以降低開發成本;第二,研議其他開發方式如地上權宅、容積獎勵鼓勵;第三,整體研議公設佔比,不過會盡可能保留社福功能。
李正偉強調,除了社宅,居住正義的另外二大政策「租金補貼」「包租代管」會持續落實,盼中央提高租補或擴大包租代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