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搶7.6萬遭逮嗆警「要告你們」 只花730仍依強盜罪判5年半

臺東38歲無業男在屏東枋寮郵局搶劉婦在ATM提領的7.6萬元後搭計程車落跑,不到20分鐘落網嗆警「要告你們」。(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臺東38歲無業男在屏東枋寮郵局搶劉婦在ATM提領的7.6萬元後搭計程車落跑,不到20分鐘落網嗆警「要告你們」。(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臺東38歲無業男在屏東枋寮郵局搶劉婦在ATM提領的7.6萬元後搭計程車落跑,不到20分鐘落網嗆警「要告你們」。(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去年11月間,屏東縣枋寮鄉發生一起郵局ATM搶案,57歲劉姓婦女領10萬元要給女兒用,不料下一秒遭38歲無業張姓男子搶走7.6萬元,張嫌犯後立即搭計程車逃走,但不到20分鐘即遭警方逮獲,搶了大把鈔票卻只花730元的張嫌怒嗆警「要告你們」,案經審結後,法官依強盜罪判張有期徒刑5年6個月。

據瞭解,38歲張嫌是臺東人,長期無業居無定所,近日遊蕩至屏東枋寮鄉,20日晚間8時40分,張嫌在枋寮郵局發現劉姓婦女在ATM領出不少現金,便心起歹念,隨即上前搶劫,過程中劉婦不斷反抗,張嫌在拉扯中朝劉婦臉部毆打,隨後搶走7萬6000元搭計程車逃走。

枋寮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調閱現場監視器掌握嫌犯體型及衣着特徵,當下研判張嫌尚未逃離現場,因此趕緊展開地毯式搜索,成功在案發後20分鐘內於中興路與中山路口發現搭乘計程車張嫌,警方迅速利用優勢警力上前盤查,將張嫌強勢拉下車逮捕到案。

張嫌落網後,相當不服氣,不僅一直以質問的口氣對警察說「你們打我幹什麼」,還嗆警「要告你們」,令執法人員相當無言,而張嫌搶走的7萬6000元在落網後剩7萬5270元,換言之,張嫌搶了7.6萬元僅花730元即遭逮。

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認張嫌犯行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且又有妨害性自主、違反電信法、竊盜、妨害家庭等前科,依強盜罪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