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吐槽”被行拘 公權應“人性”不“任性”
距離沸沸揚揚的“發佈12字評論被拘”事件過去僅僅數日,又一則類似的新聞驚現互聯網端。
因在網上反映兒子學校校服存在質量問題,甘肅慶陽市寧縣一鄧姓男子被當地警方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七天。目前,二審已經做出判決,但鄧先生表示,仍將繼續上訴。
兩起事件有着驚人的相似——一開始公權力迅速行動,但平反之路漫長坎坷,官司同樣都打到了省高院,而被“吐槽”對象,一個落馬;一個被責令整改。
清代官箴書《圖民錄》有云,“凡上下之情,通則治,不通則不治”,可見“通”的重要性。這兩場“改判案”,也給基層治理者敲響警鐘。
只有下情通暢,重視羣衆對社會治理、公共事務的關注與表達,才能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對於網友帶着善意的“吐槽”、“拍磚”, 用刪帖封號代替解疑釋惑,用行政處罰取代問題整改,無疑均爲下策。
眼下,什麼屬於在互聯網上尋釁滋事,什麼屬於公民合理的表達,在實踐中的邊界的確有時會顯得模糊。但只有當公權力在每一個微小案例中學會剋制與敬畏,當公民監督的勇氣不被輕易污名化爲“尋釁滋事”,我們的社會才能擁有真正健康、清朗的公共空間。
當然,一句老話,還是要再次重提: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網民而言,只有通過理性表達、建設性提議參與社會治理,才能既推動問題解決,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實現監督效能的最大化。
編輯: 秦揚軻
責編: 趙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