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財政支持政策 海南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轉化障礙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海口5月20日電 (記者 王曉斌)20日舉行的《海南省全面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實施方案》專場新聞發佈會上,海南省財政廳二級巡視員楊玉琬表示,該方案出臺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進一步優化財政支持政策,着力解決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瓶頸障礙,營造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轉化生態環境,進一步促進海南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海南省全面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實施方案》今年3月15日實施。爲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海南省財政廳立足職能職責,在完善收益分配機制、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推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正向激勵、放管結合的有力措施,充分釋放和激發科技創新活力。

據楊玉琬介紹,海南相關的財政支持政策主要概括爲三個方面:一是明確獎勵比例,充分激勵科研人才幹事創業。2019年以來,海南省已將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不上繳國庫,有效促進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支持科技創新。此次《實施方案》印發,又進一步明確將不低於10%的科技成果轉化淨收入,給予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的專職人員獎勵,且不受覈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二是設立政府投資基金,精準支持重點科技企業。2022年以來,海南省級財政先後出資設立了兩隻政府投資母基金,即規模100億元的海南自貿港建設基金和首期規模10億元的海南自貿港創新基金,增強海南自貿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發揮財政資金槓桿引導作用。

海南自貿港建設基金主要支持海南自貿港重點產業、重點園區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而海南自貿港創新基金主要投資支持種子期、初創期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培育,助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園區創新創業孵化。

爲切實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此次《實施方案》提出,按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原則,探索設立科技成果轉化類子基金,引導金融投資更早進入科技成果轉化節點,進一步豐富產投、創投、風投等金融產品,提升科技成果轉移服務效能。

三是簡政放權,充分賦予科研單位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權。2019年以來,海南聚焦職務科技成果放管結合,印發了相關規章制度,充分賦予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權。此次印發的《實施方案》在原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創新管理方式,實施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並配套制定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操作指引,明確管理職責,細化管理流程,形成制度完善、落實有效的管理機制,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楊玉琬表示,海南省財政廳將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在充分落實《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優化財金政策聯動,助力海南自貿港構建具有海南特色和優勢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