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2幼女拍照放流碧潭溺斃 狠心陸配:每天都在想如何贖罪

簡女在延押庭時向法官表示,每天都在想如何贖罪。(中時資料庫)

34歲簡姓陸配,因與丈夫及公婆發生爭執,2023年7月一氣之下攜帶兩名女兒前往新店碧潭渡船頭,眼睜睜放手讓女兒流走雙溺斃,目前仍在羈押中,因簡女羈押期限將屆,北院昨(21)日召開延押庭,但簡女僅簡短表達「沒有意見」,還向法官表示,自己每天都在想該如何贖罪。

檢察官表示,簡女與大陸地區關聯密切,又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認爲有逃亡之虞,且曾隱匿犯罪,因而建請法院延押。

目前本案已由臺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簡女針對檢察官要求延押,簡短迴應「沒有意見」,還向法官陳述北所就像是她的家,所內的長官都很關心她,就像是她的長輩一樣,除了想念女兒外,其他都很好,她每天都在想該如何贖罪。

簡女先前開庭也向法官表示,她多次寫信向家人致歉表達至深的懊悔,未來若有機會,願盡餘生之力彌補與懺悔。

34歲簡姓女子原籍大陸湖南,11年前與白姓丈夫步入婚姻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而一家四口於2023年間返臺定居,與公婆同居在中和住宅。不過返臺僅1年時間,簡女因生活習性的差異而與婆婆多次發生爭執,雙方早已心生芥蒂。

由於簡女一直找不到工作、人生地不熟,多重壓力下又與公婆發生不愉快的矛盾,2024年7月2日上午與丈夫、公婆爆發口角,一氣之下攜帶一雙幼女搭乘計程車前往碧潭,以「幫忙拍照」爲由,將女兒們誆騙下水,但大女兒溺水後,小女兒一度游上岸,然而簡女竟騙小女兒一起下水救姊姊,導致小女兒也慘遭溺斃。

7月3日晚間,簡女前往碧潭派出所投案,懇請警方協助將孩子的遺體打撈上岸。警方訊後依殺人罪嫌將簡女移送臺北地檢署,法官裁定羈押但不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