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幾棵樹來卡學生運動場 鍾東錦:不解中央是何心態?
苗栗縣後龍國中新建運動場,中央體育署以運動場基地上樹木未移除指責是苗栗縣政府卡關。
苗栗縣後龍國中10年來無運動場可用,苗栗縣政府爭取體育署補助新建運動場,引爆中央與地方互控對方卡關。體育署指稱要求縣府先移置體育用地上樹木,再覈撥費用,是縣府未加快移樹以致卡關,把卡關責任全推給縣府。苗栗縣長鍾東錦不解,體育署覈撥經費與移樹作業有何關係?並且移樹費用全由縣府編列30萬施作,爲避免影響學生上課作息,才決定要待暑期開始施工,不懂中央爲何以此理由卡關?指示教育處持續爭取中央同意經費補助。
後龍國中因拆除新建校舍,要利用舊校舍來興建運動場,但因運動場預定地大部分屬私人土地,部分地主不同意讓地,導致學生10年來都沒有運動場可用,苗栗縣長鍾東錦上臺後全力解決私地問題,經過1年多的疏導溝通,終獲全部地主同意讓地,縣府花了2.3億元完成土地徵收,接下來就等體育署經費撥下即可動工。
後龍國中操場新建案體育署反指縣府卡關,苗栗縣長鍾東錦不解中央用幾棵樹來卡學生運動場是何心態?(謝明俊攝)
不料,由於朝野爆發財劃法爭議後,教育部所屬從今年元月起對苗栗縣專案補助經費採取技術延遲,除了要求苗栗縣府自籌款要增加至5成以外,連後龍國中運動場新建案都明顯被拖遲。關心後龍國中運動場議題的地方人士指出,體育署在立委陳超明辦理會勘後第2天,又刻意避開立委,自行找了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老師至後龍國中作二次會勘,還依據會勘決議,請後龍國中針對運動場地及籃球場,分2年度提報體育署爭取經費,另提報樹木移植計劃,地方質疑爲何不在陳超明委員辦理會勘時一併當場說明,反而要另舉辦二次會勘,更別提其間公文往返浪費許多工作時程。
縣府原本是希望後龍國中運動場及籃球場能夠一併興建,方便學生運動,但在體育署的堅持下,後龍國中只能提報修正計劃,包含運動場及籃球場整地,以及新建運動場,經費共計1,808萬元,轉由縣府於5月16日函轉體育署申請,縣府並於5月21日覈定運動場地基地內樹木移除計劃經費30萬元,校方於6月16日上網招標後,廠商預定7月15日進場施作,7月底可以完工。
然而,體育署日前發出聲明,其中就明指苗栗縣政府同時申請興建籃球場,不符合該署規定,體育署已函請縣府應擇一案申請。並且運動場跑道範圍內有一排樹木,會勘時已要求應先完成移樹前置作業,以免如經覈定補助而無法執行工程。體育署直指縣府要到7月底纔可完成移樹,卡關的是縣府,並非體育署。
苗栗縣鍾東錦在17日縣務會議聽完教育處長葉芯慧有關於後龍國中運動場基地移樹工程報告後,不禁感嘆,苗栗縣政府在財政極其困難的情形之下,都還設法擠出2.3億元來完成土地徵收,但中央卻爲了1,800萬元預算,用幾棵樹的事情來指責縣府纔是卡關問題所在,他不瞭解這是什麼心態?只能要葉芯慧持續與體育署溝通,儘早讓後龍國中運動場能夠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