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之園被強拆的延伸解讀,曲線住豪宅阻擋共同富裕的人還很多

文/周伯通

汕頭這個地方是個特區,但以前發生過一件大事,從此以後開始默默無聞,但裡面藏龍臥虎的人仍然不少,開始“悶聲發大財”了,現在又開始被全國人民知曉,議論不斷,源於“英之園”的事情,這個“英之園”建的確實漂亮,古色古香的潮汕風格的私人莊園,佔地面積將近55畝,用的是集體的工業用地,現在被強拆掉了,裡面牽扯了腐敗和違建,大家都覺得強拆了很可惜,這種紅磚綠瓦、雕樑畫棟、富麗堂皇的類似於“大觀園”的建築,確實有一種藝術的美,但拆掉,我認爲是對的,都要這樣效仿起來,土豪劣紳不給老百姓日子過了。

有人可能會疑惑,他建的他的豪華私宅,影響到你什麼了,這裡面固然有腐敗和各種不正規的手段,但是他不建,似乎對你也沒有好處。那我來講講一些真實的案例,他們做的要比“英之園”的陳老闆要聰明的多,我估計陳老闆或許還是中國人,有很多“假洋鬼子”,原來是中國人,後來變成外國戶口了,照樣在中國郊區建豪宅住的,他們是怎麼做到的呢,又是怎麼阻擋農村老百姓共同富裕的呢?

有這樣一個事,有個老闆看中了一個湖,說要投資來養魚,對於來搞投資的人,村裡肯定是歡迎的,居然村裡被左右一頓忽悠簽了50年的合同,我也不知道這麼長的年限有沒有法律效應,反正籤是這樣籤的,當年籤的早,費用是極少的。然後在湖邊蓋個別墅住住,也不過分,這不是住宅,漁場總要有辦公的地方吧,用辦公場所名義建的。一開始大家都相安無事的,老百姓也不鬧,老百姓都是出去打工的,也不在乎這個湖在誰手裡。

這兩年爲啥產生糾紛了呢,因爲城市的發展拓展到農村邊上了,地方政府想把這片農村全拆了,外加這個湖一起,然後搞農村文旅,農民也盼望拆的,但就是拆不成,一開始談的是對這個老闆賠償2000萬,這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了,對於承包費來說,他已經賺翻了無數倍了。爲啥他不同意,因爲老闆的老婆孩子在賭博外面欠了2000多萬,不同意這個賠償。

今年談到了賠償老闆4000萬,他又不同意,爲啥呢,他老婆孩子又跑到國外去賭了,估計外欠5000萬了,那他怎麼搞到這麼多錢的呢,就是把這個湖拍成照片,到處說,他有這麼大一片資產,都是從各種金融機構貸回來的,那所謂的養魚的湖,根本就沒掙過錢,今年他連魚苗都不放了,就等着跟政府要賠償呢,弄得政府和老百姓都難受,至少耽誤了這個村子的十年的發展,他就說承包合同沒到期,賠償的金額達不到他的滿意,就是不走。現在這個村莊破破爛爛的,比非洲的居住條件還差,老百姓又不敢在宅基地上建房,十年前就測量了各家面積,說要拆掉做旅遊區,於是都不建了新房了,住在老宅裡了,結果因爲這個湖的問題,一拖再拖,你看看,這不就是阻擋了老百姓的共同富裕嘛!

像這種做法好多地方都有,看中一個山頭,說要種水果,承包了之後,就在山下建住宅,也是以辦公場所名義建的,爲啥他們這羣有錢人要這樣幹呢?按照正常老百姓的想法,建了也是白建啊,承包到期了,你這個宅子也不應該歸你啊!他們有錢人的心態就是“賭”,賭國家政策的變化,過了幾十年之後,國家或許說,哎,建了也就建了,拆了也可惜,你掏一筆地租,這房子就算你個人的吧!

有人可能會反問,這絕對不可能,其實現狀恰恰是可能的,有的農村二十多年沒有批宅基地了,大家就不蓋房了嗎?都是先確認有沒有碰紅線,然後以罰代繳,當然裡面還有塞紅包的事情,不過這種是農村位置偏的,老百姓確實是蓋自己住的房子,不是搞什麼幾百畝的豪宅,就是佔地基很少的普通老百姓的住宅而已,於是大夥兒都睜一眼閉一眼就默認過去了,你要是搞成“英之園”這麼大規模,那肯定是要被人舉報的,公職人員一定會被捉走的!

“英之園”的陳老闆就是搞的太簡單粗暴了,他是直接去買的地,我估計這個地基花百萬搞到手的,然後就蓋私人莊園,這種情況老百姓肯定看不下去,因此從他開始建的第一年,就有村民舉報,爲什麼拖了十幾年才最終決定強拆,這裡面就是牽涉到腐敗問題,現在保護傘倒了,再加上陳老闆欠了一屁股債,人只要變窮了,啥招術都使不出來了,於是強拆就變的容易了!

如果他換個方法搞,可能還沒辦法拆,他不買土地,跟村裡講,說我用這塊地做個慈善,蓋一個村民娛樂中心,老百姓可以在裡面打牌、喝茶啥的,在裡面進行的娛樂活動,對於本村村民都是免費的,然後開始建設,頂多搞個兩間做個棋牌室,外面隨便弄幾個健身器材,然後其他屋子歸自家人住,這個時候,你要是拆的話,反而就很難辦了,時間一長,就變成他家的呢,以前很多鄉鎮集體企業變成了廠長的,不就是通過政策的變化弄到手的麼?現在很多有錢人圈土地建豪宅,哪怕是違建,也敢搞,不就是指望“變天”嘛!

有個網友說,過年的時候去某湖旅遊,湖邊絕佳位置有一個豪宅,門口掛了個公共博物館的牌子,我提出進去參觀,人家說這是私人住宅,不讓進去。這種搞法很多的,我自己就見過幾個,有的還是“假洋鬼子”建的呢,要是在民國時期,拖着拖着就成個人的了。你說這羣所謂的“鄉賢”,回國報效祖國的“資本家”,政府對他們予以厚望,指望他們造福鄉民呢,他們就跟你玩持久戰,還希望“變天”呢,爲啥有些富豪“恨國”,你不“變天”,他沒辦法奴役老百姓啊!

城市裡以前也有土地兼併,就是炒房團,那些手裡幾十套的房子的人,不過在城市裡搞,商業化的嘛,都是合法的,只是有點坑害接盤的人或打工租房的人,不過現在的租售比不是很理想,有些老闆也是非常難受。但農村的土地兼併和城市的不同,城市都是向高空發展的,而農村的土地,是佔一塊就少一塊,不但侵犯其他村民的利益,以後國家對農村有整體開發的想法,都沒有辦法實施,就像承包湖的老闆那樣,你不賠他一個億,他不走啊!

英之園雖然建的好,審美也到位,但我覺得強拆了不可惜,必須一刀切,不一刀切,只要有一點縫,就有人要鑽漏洞,要徹底杜絕有錢人“以拖待變”的想法,這些人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裡,先是不把法律放在眼裡,接着就會不把人民放在眼裡,讓人們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如果在中國,變成了有錢人就可以爲所欲爲的話,那普通人一定會陷入絕望之地!

另外變相地搞的也很多,以投資的名義,在湖邊搞的,在山邊搞的,江浙這邊工業園區裡建的,辦公,度假,會所一體,都是古風,也非常豪華。這個搞法不能說不對,土地性質沒有變,做這個跟工廠辦公樓沒啥區別,怕就怕的是三步走,比如集體用地變成工業用地,再變成商業用地,這樣一搞,即使他不住了,他轉手一賣,就能掙個幾千萬。

如果汕頭這地方,或者延伸到整個福建,甚至整個中國,若是秉持着“有錢人能通殺一切”的話,這地方就別想發展了,搞什麼東方猶太人羣體,這隻會把整個社會拖下水,我們一定要高度地講政治,對於違法的,侵害人民利益的,要深究到底,絕不姑息!

明人不說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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