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育嬰留停可「按日請假」 勞動部協助企業職代人力每位千元補貼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勞動部《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會後並由發言人李慧芝(左起),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勞動部長洪申翰及內政部長劉世芳等人共同說明。記者杜建重/攝影
許多勞工及民間團體反映「職場與家庭兩頭燒」的困境,行政院今天院會通過勞動部《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將育嬰留停放寬爲「可按日請假」、家庭照顧假「可按時申請」,並提出三大配套措施,希望協助企業穩定人力、勞工照顧不離職,該方案也將在1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勞動部長洪申翰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針對青壯勞工來說,要兼顧職場與家庭的照顧已經是勞工職涯上的一大痛點,許多照顧家庭的問題,造成很多勞工30多歲結婚生小孩之後,尤其是女性勞工,會選擇以離職的方式來照顧家庭,這對整體產業的勞動力來說並沒有幫助,同時也是人才的流失,勞動部提出這項方案,是希望勞工能夠兼顧職場與家庭,讓企業可以留住人才,可以做到既能照顧家庭又可以不離職,這是設計這個方案的初衷。
洪申翰說,依現行規定,勞工每年可請最多7日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總日數14天內計算,未來新制將放寬申請方式,勞工可「以小時爲單位」來申請,每年最多有56小時,靈活因應子女臨時需求,例如保母臨時無法托育等情況,若56小時都用完,勞工仍可就未使用的事假部分「按時」請假,僱主不得拒絕,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洪申翰表示,現行的育嬰留停的做法是勞工在小孩3歲之前可以申請兩年的育嬰留停,其中6個月會由政府來補助八成的薪資補貼,新的方案從明年1月開始,勞工可以在這兩年的育嬰留停的時間,可以「以日爲單位」來申請,每個勞工規劃有30日,目前勞動部規劃每個勞工以雙親加起來來說,可以有60日,這60天也可以有八成的薪資補貼,這是有薪的彈性育嬰留停做法。
洪申翰指出,因爲這些彈性的做法會造成部份企業人力安排上有需要調整的狀況,所以勞動部也設計了三個配套的做法。勞動部考量30個人以下的微形企業,因爲人力不多,如果勞工請更多的育嬰留停假,可能會造成公司排班上的困難,勞動部不希望造成勞僱之間的關係緊張,所以勞動部設計的配套,是由政府來給予30人以下的企業經濟支持,也就是勞工每申請一日單日的育嬰留停,政府會發給定額1千元的獎勵金給僱主,企業可以用這個金額來找臨時的僱員,或做爲職代勞工的加班費。
勞動部除了希望勞工可以申請到單日的育嬰留停,也希望不要影響到企業排班,所以原則上,規定勞工要在5前天提出。不過,針對臨時性,比較難以預期的狀況,勞工還是可以在一天前提出申請,也可以請其他的同事在當天代爲申請,但這是針對突發情況而言。
洪申翰表示,勞動部雖然給予勞工育嬰留停更多彈性作法,也針對小型的微型企業可能在勞工提出育嬰留停時面臨找人不容易的情況下,給職代的加班有更多彈性的空間,只是,這些做法的前提,是僱主在找加班職代的人力上,只能做育嬰留停同事的工作,同時也必須避免職代人力的過勞,這是企業必須注意的。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勞動部《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將育嬰留停放寬爲「可按日請假」、家庭照顧假「可按時申請」,希望協助企業穩定人力,勞工照顧可以不離職。記者杜建重/攝影
行政院今天在院會通過勞動部《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希望協助企業穩定人力,該方案將在明年1月1日起實施。記者杜建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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