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惡劣!警方通報:店主、遊客雙雙被拘

近日,有遊客反映稱,其在西安大雁塔附近的一漢服館內因消費糾紛與商家發生衝突,引發廣泛關注。

8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發佈《關於“8.3梔子花開漢服館涉消費糾紛衝突案”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8月3日,遊客王某顏(女,34歲)與梔子花開漢服館因旅拍服務中選照片問題產生糾紛,經市場監管部門、律師與該局調解,協商未果。該局遂依法開展調查工作,對現場公共視頻、執法記錄儀影像、涉事雙方、目擊者及醫務人員、消費服務記錄等進行全面調查,現已查明:

王某顏因對店家選片答覆不滿,滯留店內約5小時,堵住店門,稱其爲“黑心店”,阻攔其他顧客進店。店主劉某(男,35歲)多次勸離無果後推搡王某顏左肩,導致王某顏從座椅上摔倒,背部着地,至120救護人員到場將其送醫檢查。經現場視頻及醫院證實:王某顏倒地後意識清晰,能正常使用通訊工具,“腦震盪”系本人描述,“雙肺挫傷”系舊疾。就醫期間,王某顏拒絕警方傷情鑑定要求。

劉某推搡王某顏致其倒地屬實。王某顏長時間干擾店鋪經營,並在警方調查期間,爲製造輿論壓力、博取網友同情,刻意隱瞞民警兩次組織雙方調解、同行人員情況、就醫期間多次外出等事實,聯繫並利用媒體,持續在網絡上發佈“被毆打致昏迷”“民警未做筆錄、勾連商家”“孩子捱餓無人照顧”等不實信息,造成嚴重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劉某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被處五日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王某顏涉嫌尋釁滋事被處六日拘留。雙方對其不當行爲和不實言論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表示悔過,對西安旅遊形象造成的惡劣影響表示歉意,並願意接受公安機關處罰。

來源:雁塔公安

責編:李丹

校對:劉榕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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