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臺中高中生騎單車擦撞路邊車 留紙條被風吹走…警用電眼找人

臺中市黃姓男子在上月間將轎車停放在南屯區道路旁,停放十多天要取車時,發現轎車後照鏡與車身有毀損痕跡而報警,警方調閱數十支監視器後發現,朱姓高中生與同學騎單車行經該處時,不慎擦撞,朱在車門把上留有聯絡資訊,但因被風吹走,導致車主無法聯繫,警方聯絡學生與車主協調後續賠償事宜。

經查,黃姓男子(41歲)在本月初時,將轎車停在南屯區保安五街路旁,十多天後要取車時,才發現轎車的左邊後照鏡、車身有毀損痕跡,黃男保着「姑且一試」的心態報案。

第四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謝明成獲報後,調閱大樓監視器掌握事發時間,再循線追查路口畫面,逐一交叉比對,調閱數十支監視器後,才發現肇事時間是9月12日,當天晚間朱姓高中生(16歲)與同學騎單車行經該處,因朱生分心取物,導致重心不穩擦撞車輛。

朱生當時有留字條寫下聯絡方式,放置在轎車門把上,但紙條恐因黃車停放過久,導致紙條被風吹落,車主才無法聯繫到朱生。

警員聯絡朱生時,朱只說案發後內心一直忐忑不安,苦等車主聯繫卻始終沒有下文,接到警方聯絡「反而鬆了一口氣」,會與車主協調後續賠償。

黃姓車主聽到警方找到是學生騎單車肇事實,也直呼不可思議,沒想到警方真的能找到人,感謝警察的用心與專業,讓他得以順利求償。

第四警分局呼籲,無論是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一旦發生碰撞事故,切勿逕自離去,應立即報警撥打110報案專線,通知警察到場處理,以保障事故當事人的權益。

臺中市朱姓高中生上月間騎單車行經南屯區時,擦撞路邊轎車,造成轎車後照鏡、車身毀損,警方透過監視器找到他。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朱姓高中生上月間騎單車行經南屯區時,擦撞路邊轎車,警方透過監視器找到他。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朱姓高中生上月間騎單車行經南屯區時,擦撞路邊轎車,警方透過監視器找到他。記者陳宏睿/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