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有效稅率17% 新高
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財政部去年10月完成「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徵收率」草案預告,擬於114年度起把營業額達7.5億歐元跨國企業集團的實質有效稅率自12%拉高至15%,預估約36家企業受影響。
財政部表示,依預告的草案內容,新規定應該是在115年報稅適用,但行政院目前尚未公告相關條文。由於最低稅額徵收率不必經立法院修法,行政院公佈即可,後續行政院公告條文後,將回溯至今年元旦起適用。
過去營所稅有效稅率長期介於11%至14%,明顯低於歐盟全球最低稅負制15%標準,財政部提高臺版最低稅負對跨國企業徵收率,也是避免課稅權旁落它國。
財政部表示,依111年度統計,各行業中以旅行及相關服務業有效稅率7.67%最低,推測和111年度相關行業仍受新冠疫情衝擊有關;其餘較低者還有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的9.06%,但這類型行業較少有大規模的跨國企業。
至於金融服務業和保險業有效稅率各爲11.07%和12.01%,可能是受新制影響較大的族羣;至於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有效稅率14.48%,電腦、電子產品和光學制品製造業有效稅率16.58%,可望在及格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