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附件 月底前繳交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衝擊,政府延長所得稅報繳期限至6月30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若採網路申報營所稅,除符合免送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者外,務必於7月31日前將相關附件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
若透過營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則要在7月30日24時前上傳,且上傳後務必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查詢,確認相關資料已上傳成功;若爲親自或郵寄送交延期提示受控外國企業(CFC)經會計師查覈簽證財務報表,期限則爲今年12月31日前。
國稅局強調,營利事業完成網路申報後,若爲會計師簽證案件,應於期限內送交會計師簽證報告書,逾期送交者視爲普通申報案件,將無法適用所得稅法盈虧互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