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日本8月15日宣佈投降 為什麼大陸抗戰紀念日是9月3日?

9月3日是大陸官方設定的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圖爲遊客在北京的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參觀日本在密蘇里號上投降簽字的歷史照片。(中新社)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廣播《終戰詔書》的形式,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那爲何中國大陸是將每年9月3日定爲「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對此,大陸官方媒體有一個統一的說法。1945年8月15日裕仁天皇發表《終戰詔書》後,並不是所有日軍都在8月15日當天就放下武器,部分日軍仍在負隅頑抗。直到1945年8月底9月初,各地日軍才陸續停止作戰,放下武器。

1945年9月2日,同盟國接受日本投降的儀式在停泊於東京灣的密蘇里號上舉行。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將軍主持了受降儀式。參加受降儀式的有美國、中國(實爲中華民國)、英國、蘇聯、澳洲、加拿大、法國、荷蘭、紐西蘭共九國代表。

按戰勝國順序,中國代表徐永昌將軍(中華民國陸軍一級上將)第二位簽署接受日本投降的文件。日本天皇和政府的代表、外務大臣重光葵和日本大本營代表、陸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在投降書上簽字,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這是同盟國戰勝日本的標誌。至此第二次世界大戰勝利結束。

9月3日,國民政府下令舉國慶祝三天,並從1946年起將9月3日作爲抗戰勝利紀念日。

當時中共領導的陜甘寧邊區政府決定,爲慶祝抗戰勝利,9月3日、4日、5日放假三天。9月5日下午2時,延安各界在延安南門外廣場舉行了慶祝抗日戰爭勝利大會。

1949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曾將8月15日作爲抗戰勝利紀念日。1951年8月13日,政務院發佈了規定9月3日爲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通告。

通告稱:「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佈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8月15日爲抗日戰爭勝利日。查日本實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簽字於投降條約以後。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爲9月3日。」

1999年9月18日,大陸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修訂,延續了將9月3日爲抗戰勝利紀念日的規定。

2014年2月27日,中共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首次以國家立法的形式通過決定,確定每年9月3日爲「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