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驚見國中生持手槍逛大街 臺中警出面「這原因」不罰

有網友在臺中街頭,驚見有國中生手拿瓦斯槍逛大街,驚呼「臺中日常?」。(翻攝爆料公社)

近日在網路上流傳一段影片,兩名疑似國中生,並肩走在路邊時,手上竟然大膽拿着一把玩具手槍,被一名轎車駕駛拍下後發到網路上,引發網友的熱議。

這段網友拍攝的影片,被轉發到網路《爆料公社》,併發文表示「厲害了我的國~幫客人驗車經過崇德路二路看到隨手一拍,現在連要去籃球場搶地盤都這麼兇了?」,這段貼文下方還標註臺中,讓很多網友看到都紛紛調侃,連國中生都有槍了,這是臺中日常?

但是根據網友轉發的影片內容來看,這名國中生手上拿的,疑似是瓦斯玩具槍,這國中生應該是攜帶玩具槍要去玩,可能覺得這樣拿槍很帥氣,但是已經造成民衆觀感不佳,警方也表示,一般的玩具槍本身合法,但若無正當理由攜帶露出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金或拘留。

這段影片被轉發後,很多網友看到影片內容,大家紛紛留言表示:「找肥屍出來,挑贏場子就你的啦」、「現在是不是隻有我還沒有槍」、「南哥也是從球場打出一片天的」、「有沒有說是B哥罩的啊?」、「帥氣的代價,罰款很高ㄝ!」、「臺中日常?」、「人人都有槍,只有我沒有!」、「現在的國中生真兇!」。

臺中市警五分局表示,14日下午4時40分接獲報案,北屯區崇德二路一段有2名學生手持疑似不明器械行走,本分局獲報後立即查處,並通報學校協助處理,經查該持有物爲玩具槍,已在校方陪同下查扣後依法處理,由於涉案學生均未滿14歲,依法不予裁罰,將請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強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