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街頭雪橇犬…狗拉電動代步車 南投阿伯恐挨罰

南投埔里近日有民衆反映在街頭看見一輛電動代步車,疑把狗當成雪橇犬,由牠牽引車體移動行駛。埔里警分局表示,該行徑違規又危險,可能面臨500元罰鍰,並提醒醫療用電動代步車仍須遵守「行人」特定使用規範,確保行車與行人安全。

埔里街頭近期行人狀況多,上月底纔有坐輪椅的阿公無視紅燈,且因無人推行,竟以「倒退嚕」方式闖入車流,過程險象環生,嚇壞衆人;近期又有民衆目睹,有長輩疑把狗當「雪橇犬」,由牠拉着電動代步車上路,奇特景象也讓人看傻眼。

埔里警分局表示,民衆使用醫療用電動代步車或輪椅行駛於道路上,依交通部函釋視爲行人,須行駛人行道或靠邊行走,過馬路走行人穿越道;經查,該起疑由犬隻牽引代步車發生在信義路,速度雖不快,但潛藏危機,涉及違規就可開罰。

由於,醫療用電動代步車是供行動不便者於短距離代步使用,不屬汽機車範疇,免掛牌照也無須駕照,但得在人行道或靠道路右側行駛。若在車道中未妥善掌控車輛動力衍生危險,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警方也強調,代步車不得由他人或動物牽引行駛於道路上,此舉恐導致行駛方向難以控制,威脅使用者自身安全,也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潛在風險。民衆若發現類似情事,建議立即勸導或通報警方協助,以避免事故發生。

埔里警分局則表示,埔里鎮街道多屬於混合型車流與人行空間並存的區域,爲維護弱勢用路人安全,後續將加強派員巡邏、稽查,並進行相關交通安全宣導,同時呼籲家屬與照護人員應加強陪同與協助,切勿讓行動輔具成爲道路危險源。

南投埔里近日有民衆反映在街頭看見一輛電動代步車疑把狗當成雪橇犬,由牠牽引車體移動行駛。圖/埔里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