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酬遭老闆性侵!陸首認定「性侵工傷」 女子穿同件衣服出庭捍衛尊嚴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在公司擔任銷售總監的崔麗麗於2023年9月參加公司應酬後,被老闆趁其酒醉拖入房間性侵得逞,事後雖向法院提告,刑事判決成立,但遭到公司解僱。在老公的支持下,崔麗麗遂展開一條艱辛的維權之路,直至近期,她成爲大陸首例「性侵認定工傷」的受害者並於今(23)日再次出庭,持續求償逾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補償。
▲崔麗麗穿着被性侵當天同一套衣服出庭,展現出堅強勇敢的一面。(圖/翻攝大象新聞)
《瀟湘晨報》報導,9月23日,全國首例「性侵認定工傷」案,另案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勞動爭議案)在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選這個日子開庭,正好距離崔麗麗被侵害兩週年,而其停工留薪期截止日期是今年9月22日。
崔麗麗出庭時,特別穿上兩年前被性侵時的衣服和鞋子,她表示,「它已經變成我的戰袍,共同見證我捍衛尊嚴。」
▲崔麗麗成爲大陸首個「性侵認定工傷」的案例。(圖/翻攝環球網)
法院於2024年4月裁定其老闆王某強姦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判決認定依據包括酒店監控畫面(記錄崔麗麗醉酒狀態、被帶入房間及事後走廊行爲等)、酒店保安與前臺等第三方證詞、以及旁房錄音等,構成較爲完整的證據鏈。庭審中,王姓老闆曾辯稱,崔麗麗事後已清醒並系「自願」,但法庭未採信其說辯。
刑事勝訴後,崔麗麗卻在2024年4月18日遭公司以「未遵守請假制度、無故曠工」爲由解僱。此後,她啓動勞動仲裁與工傷認定程序,仲裁階段曾裁決企業需賠償約113萬元(含加班費、未休年假等),直至2025年8月11日,涉事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上訴,代表着仲裁判決生效,崔麗麗也成爲大陸「首例獲認定爲工傷的職場性侵受害人」。
▲崔麗麗被王姓老闆帶至房間內性侵得逞。(圖/翻攝環球網)
崔麗麗今(23)日出席的庭審則聚焦在追加的停工留薪期(2025年2月至9月22日)等後續待遇,追加約50萬元薪資請求,合計超過百萬。
崔麗麗曾堅強地表示,回望來路,仍記得那片泥濘,自責與羞恥像藤蔓纏住腳踝,報警的念頭一次次被「要是丟工作怎麼辦」而按滅,「可該恐懼的,從來不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