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幫兇助詐房!信箱塞滿蕭先生廣告單 住家竟被盜賣8年

▲李女3樓透天厝雖爲中古屋,不過位處水湳經貿園區旁邊,屋價水漲船高。(圖/翻攝Google Maps)

圖文/鏡週刊

臺中一名屋主李小姐因房產多年前遭男友設定二胎借款,等收到搬遷通知,才知房產已被精心策劃的詐屋集團賣給人頭,最離譜的是,房產移轉過程中,貸款銀行還違反行情超貸。

臺中地方法院4月7日開庭,審理一起詐屋案引發的民事訴訟,一棟在臺中市3層樓高、價值1,400萬元的透天厝因轉賣糾紛,牽扯出詐騙案。

李女名下位於臺中市3層樓透天厝,購於2004年,房貸正常繳款,但2023年起,家中出現大量收信人爲「蕭先生」的融資融券廣告單,李女追查後才驚覺房產早在2016年遭盜賣,等於她已住在別人名下房產達8年。

▲第一銀行華江(江子翠)分行核貸過程疑點重重。

李女透露,2014年當時的男友大韓向她商借房子找朋友週轉300萬元(當時房貸剩350萬元,大韓騙稱是借200萬元,實際借400萬元,設定600萬元);隔年,大韓再以解設定爲由,騙走李女所有房產土地證明資料,原來,當時詐屋集團主謀劉伊峰、曾姓代書等人合謀冒簽名、僞文,將她名下的3樓透天宅,以1420萬元價格,「賣」給一名蕭姓男子。

▲人頭蕭男僅用薪資3萬5千元,即可順利申貸一銀1,118萬元房貸,有違常理。(圖/讀者提供)

她向稽徵機關、地政單位調閱資料,竟外發現,她的房子已過戶給一名蕭姓男子,蕭男向第一銀行華江(原江子翠)分行申請房屋貸款8成,離譜的是,蕭男第一銀行貸款申請書上填寫薪資3萬5千元,第一銀行內部竟一路蓋章、開綠燈,讓蕭男順利通過貸款審覈,最後貸到1,118萬元,外加信貸27萬元,共計1,145萬元。

貸款到手,蕭男先清償李女原先房貸357萬9,540元及自己的保費30餘萬元,隨即將戶頭內剩餘的757萬元,提領一空。接着,詐團再設定二胎抵押權給一名蔡姓女子400萬元,讓遭盜賣房屋「債務累累」。

▲去年林姓保全的房子慘遭劉伊峰詐騙後強制執行,林男憤而留下近200字的遺書。(圖/翻攝畫面)

李女對詐團、一銀提出侵權行爲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求償1,420萬元房屋盜賣價,臺中地院於4月7日召開民事庭,第一銀行辯護人對於一銀疑超貸給蕭男的部分,表示不能以現在覈貸標準與8年前相較。

▲李小姐名下房屋遭渣男前男友內神通外鬼盜賣,她至今仍無法置信會遇到這種事。(圖/鄧玉瑩攝)

受害人律師盧起揚則大力駁斥道:「不能以時空來抗辯,因爲還款能力應是銀行借貸最大考量,且該房屋還有民間私人設定抵押,一般銀行會要求先塗銷再申請,但一銀人員卻一路審覈通過。」律師盧起揚下一庭將申請傳喚當時徵信審覈通過的雷姓人員,到案說明來龍去脈,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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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小資女房產案 一銀澄清:貸款程序正常未勾結詐團

本刊今(16)日報導【銀行幫兇助詐房】月薪3.5萬人頭竟貸得1100萬買房、第一銀行驚爆勾結詐屋一案,第一銀行公關室再次對外澄清表示,銀行未勾結詐騙集團騙屋盜賣,借款人皆親自來行辦理;其還款來源,除薪資收入外,尚有名下不動產租金收入;貸款剩餘金額由借款人自行依契約給付買賣價金,第一銀行不介入處理。公關室強調,這次無端捲入小資女房產案,甚感無奈。

以下是第一銀行公關室聲明稿

針對媒體報導銀行幫兇助詐房與事實不符 第一銀行澄清及聲明如下:

第一銀行未勾結詐騙集團騙屋盜賣,本案借款人皆親自來行辦理,其還款來源,除薪資收入外,尚有名下不動產租金收入,經授信5P原則評估總收入足以支付貸款本息,另借款人申請貸款時聯徵資料無異常。本案貸款金額撥入借款人帳戶後,部分金額代償賣方於銀行同業之房屋貸款,剩餘金額應由借款人自行依契約給付買賣價金,第一銀行不介入處理。本案目前仍在司法程序,第一銀行將依法配合並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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