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趨吉避凶」延押柯文哲 黃國昌:憤怒且完全沒辦法接受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資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羈押至今,臺北地院昨(27日)裁定,由於證人交互詰問尚未結束,法院諭知柯文哲等4名被告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民衆黨主席黃國昌今(28日)表示,裁定理由違反《刑事訴訟法》羈押要件的設定,用抽象、模糊形容詞,透過臆測方式說「趨吉避凶」,所以人可能會跑等理由,讓人憤怒且無法接受。

針對柯文哲昨被裁定再度延押,黃國昌28日於立院受訪時迴應,昨晚得知柯文哲再度被延押的消息,自己大概看了一下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理由,「我必須要說,那樣的裁定理由,根本違反《刑事訴訟法》羈押要件的設定,通篇裁定不僅用抽象、模糊的形容詞,透過臆測方式說『趨吉避凶』,所以人有可能會跑。」

黃國昌指出,更離譜的是,裁定本身在法學界通稱爲「例稿」,意思是拿一模一樣的文字複製貼上,只是換一個人名,用這種萬用例稿,欠缺實質事實、證據,繼續剝奪柯文哲人身自由,「對臺北地方法院這樣延押的裁定,我們感到憤怒,且完全沒有辦法接受,此裁定只是再次重創臺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黃國昌強調,無論如何,在司法這條道路,民衆黨會繼續協助柯文哲捍衛清白,也會透過公衆對司法程序監督,希望審理柯文哲的程序當中,還能保有基本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