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虐貓被處分考生進入事業編政審 該不該招錄?
“虐貓人”上了事業單位招考人選名單,引發輿論強烈關注!
昨天(6月29日)深夜,網友爆料稱:在桂林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招考人選名單裡,疑似出現了曾因虐貓被華中農業大學嚴重警告的蘇某某。他以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考取了桂林市平樂縣同安鎮便民服務中心一專業技術崗。
今天(30日)招聘單位確認,考生蘇某某就是此前因多次投毒校園流浪貓,被華中農業大學處分的蘇某某,目前他正處於政審考察階段。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用人單位要對應聘人員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覈。而這次被網友發現"問題",正體現了公示的價值。
對於那些沒有犯罪,但違法違紀的當事人,考公考編是否該一刀切,並沒有一條硬性標準。但錄取與否,相關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實際調查情況迴應社會關切。
編輯: 周杰
責編: 姚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