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沈慶京撤銷沈春池基金會文馨獎 文化部:依規定撤獎、檢討審查作業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也是沈春池基金會董事長,因京華城案赴臺北地院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文化部第17屆文馨獎明天舉行頒獎典禮。沈春池文教基金會今年原本以「搶救遷臺歷史記憶庫」專案計劃榮獲文化部第17屆文馨獎,並受邀於11月21日出席頒獎典禮。沈春池基金會今天表示,文化部18日發文,指稱基金會董事長沈慶京因遭檢察官提起公訴,決定撤銷基金會文馨獎獲獎資格。沈春池基金會對此決議深表遺憾,認爲撤銷處分理由不合法亦不合理,將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希望獲得公平合法的對待。

文化部迴應,依據《文馨獎獎勵要點》規定,得獎單位的負責人,如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其得獎資格。針對沈春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負責人)沈慶京遭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案,文化部經再次召開評審會議討論,決議撤銷文馨獎獲獎資格。文化部於撤銷函除說明撤銷原因,並敘明權利救濟途徑,文化部尊重基金會依法提出訴願權利。

文化部強調,本屆文馨獎由過去資金投入作爲評選依據,轉型爲依文化內涵及社會影響力等爲評選核心後首次辦理,強化了獎項的榮譽性及示範性。對於發生評選結果公佈後才依規定撤獎情形,文化部已重新檢討整體資格審查及相關作業過程,作爲未來辦理的依據,以維護文馨獎的公信力及榮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