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字數論“心得”,企業罰款依據何在?丨有一說一

□蘇定偉

2月11日,武漢一份上市公司的內部處罰通報資料引發關注,公司有381人因爲對董事長的學習心得字數超過要求,按字/5元的標準,分別被罰款15元至6990元,因從輕處罰,超出200元的統一按照200元處罰。(《封面新聞》報道)都什麼年代了,心得體會還在按字數來罰款,不管罰款多與少,依據何在?!

要求全體員工爲董事長在年終大會上講話寫心得體會,而且心得的字數多少還成了罰款的依據,叫人瞠目結舌。“心得”,有話則長,無話則短,重在走心,重在所得!“文以載道”,文章的價值在於思想深度,而非字數多寡。孔子曾說:“辭達而已矣”。文字只要能表達清楚思想即可,不必過分追求形式。企業以字數論“心得”是否“合格”,顯然背離了這一原則。

企業對員工的“心得”還是給出了一定幅度,800至1000字,怎麼還會有381人“頂風作案”?中國文字博大精深,可長可短,按理說,員工完全可以在規定範圍內寫出一篇有深度的“心得”啊!完全可以“湊字數”免遭罰款。過來人都知道,這樣的“心得”可以省去兩句感悟,可以少兩個例子,完全能把字數降下來,怎麼還會有人超過1398字而被罰款6990元?這個字數包含標點符號嗎?

限定“心得”的字數, 企業的初衷可能是,擔心一些員工應付了事,隨便寫幾句就完成作業。字數不夠有處罰,勉強還說得過去。字數多了也按字/5元的標準處罰。萬一有員工對董事長的講話萬千感慨,有千言萬語要說呢,區區千字何以表達員工對企業的赤膽忠心!年末歲尾的個人工作總結都可以“加頁”,“心得”爲何不能超字數?

企業回覆讓人大跌眼鏡,限制字數爲了關愛員工,以免洋洋灑灑而浪費時間。 關愛員工,就給他學習和培訓的機會,給他晉升的通道,給他多一些實實在在的福利。

企業如何管理員工,外人似乎無權干涉,但“自留地”裡的規章制度也要講依據,講人性,講溫度。動輒罰款,依據何在?

當然,企業是可以依據一定標準對員工進行處罰,比如遲到早退、工位吃零食,等等。但以字數多少對員工寫董事長講話“心得”進行罰款,這,不僅寒了員工的心,也讓外人覺得吃飽了沒事幹!沒把有限的精力用在企業發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