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手術室門口發現9mm子彈 試射確定有殺傷力...找不到主人

▲臺中林新醫院先前於院內撿到一顆子彈,經試射確定有殺傷力,但是查無「失主」。(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林新醫院內手術室門口去年被院方撿到一顆子彈彈頭,經檢警追查後,因查無嫌疑人簽結。該發子彈經送往鑑定,確定爲9mm非制式子彈,且試射過後,具有殺傷力。檢方聲請宣告沒收,但法院認爲子彈已經失去結構,非屬違禁物,無從沒收。

中檢聲請意旨稱,中警第四分局函送該扣案非制式子彈,是去年11月19日上午,南屯林新醫院內的吳姓行政人員報案,稱在院內手術室門口發現子彈彈頭一顆,因查無嫌疑人跟犯罪事實,全案在今年4月簽結。

該扣案子彈經過送往刑事局鑑定後,確認是非制式子彈,由口徑9mm制式中央底火空包彈組合直徑約9mm的金屬彈頭,且經過試射,確定可擊發,具有殺傷力。

檢方聲請,該子彈依法應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但中院認爲,該子彈經過試射,彈藥已經燃燒殆盡,且裂解爲彈頭和彈殼,不具有子彈外型、結構與功能,不算是有殺傷力的違禁物,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