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揪違規臨停開罰標準不一 新北揭原因:已報警政署釋疑

據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2024年違規臨時停車共取締13萬1258件、佔取締各類交通違規樣態5.5%。示意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交通違規檢舉一市兩制,新北市議員陳世軒指出,違規臨時停車在各行政區被開單條件不一,且並非新北獨有現象,而是全臺各縣市通病,他認爲應全國統一標準,避免執法混亂。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強調,並無差別執法,而是執行細節標準有些微落差,已在8月22日報請內政部警政署釋疑。

據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2024年違規臨時停車共取締13萬1258件、佔取締各類交通違規樣態5.5%。議員陳世軒近日接獲反映,有民衆發現在新莊違規臨時停車被開單,比板橋檢舉條件寬鬆,不同行政區的警局有各自認定標準,導致認定上出現「一市兩制」,民衆無所適從。

陳進一步指出,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應提供上、下客、貨臨時停車照片或影像,及車輛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之照片或影像,包含停車及駛離畫面各一張,但民衆收到罰單僅附上車輛停在人行道的畫面,而板橋、新店則須依細則要求,提供上下客貨車的佐證畫面,及完整的停等與駛離影像。

陳世軒說,在A區容易檢舉、在B區條件比較複雜,且臺北市同樣有類似狀況。陳世軒指出,顯然這個執法標準不一的問題,已不僅限地方,而是通盤性的全國問題。基層員警的勤務已經很重,莫再爲違停認定爭議加重負擔,呼籲警政署、交通部儘快統一標準,建立全國一致的舉發條件,否則只會招來更多民怨,增加基層警察壓力。

交通大隊指出,並無差別執法情事,而是執行面因細節標準未臻一致產生誤解。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及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函頒「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施以勸導審覈認定原則」等規定,審覈違規要件據以舉發。

交通大隊說,有關審覈標準疑義,已於8月22日報請內政部警政署釋疑,避免後續執法爭議。基層員警勤務繁重,除維護治安,還需處理大量交通檢舉案件。爲避免標準不一造成誤解與爭議,將持續透過各式場合機會加強教育訓練,減輕基層員警執法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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