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一百萬?賴昌星親自揭露與董文華的關係,董爲何會選擇退圈?

董文華是華語樂壇的“老前輩”,她在上個世紀80、90年代紅極一時,代表作包括《十五的月亮》、《春天的故事》等等。然而,就在90年代末,她意外捲入了一場巨大的輿論風波,最終被迫中斷如日中天的演藝事業,暫時退出樂壇,此後她的知名度直線下降,如今已是泯然衆人,實在令人惋惜。

董文華的前半生可謂順風順水,她7歲開始接觸聲樂,12歲時便已經成爲遠近聞名的“小歌唱家”,1977年,她因爲嗓音條件突出而被瀋陽軍區文工團破例錄取爲新生學員,此後數年間,她先後跟隨多位老藝術家學藝,個人能力由此愈發突出。至1982年,董文華正式出道,開始參加文藝匯演,1984年,她強勢推出了個人首作《十五的月亮》,並很快在樂壇引發強烈反應,她也由此打響了知名度,積累了不少粉絲。

1985年、1986年,董文華受邀參加了春晚的錄製,1987年,她又順利考入解放軍藝術學院進修,師從聲樂大家金鐵霖先生,1989年,她被選入解放軍總政部文工團,擔任獨唱演員,同年下旬又斬獲“金唱片獎”。從1990年起,董文華成爲春晚的常客,每年都能爲觀衆們獻上精彩的歌唱表演,除此之外,她還多次出訪國外,在印尼、菲律賓等地舉辦個人演唱會,並收穫了當地華僑的一致讚譽和好評。

值得一提的是,在董文華的諸多歌迷、粉絲中,有一個叫賴昌星的商人,此人生於福建,曾在晉江開辦民營機械廠,並趁着改革開放的窗口期賺了一大筆錢。80年代末,賴昌星前往香港發展,隨後通過“贖買”的方式獲得了香港戶籍,搖身一變成了“港商”。

90年代初,賴昌星又重回內地,在福建廈門開辦了一家遠洋運輸公司,做起了進出口貿易。當時海關制度並非不完善,海警隊伍也未完全搭建起來,存在諸多缺口、漏洞,一些不法商人藉此“鑽空子”大搞走私,一趟下來少則賺幾十萬,大則賺上百、上千萬,賴昌星對此很是眼饞,他爲了謀求更深遠的利益,也決定搞走私。

當然,賴昌星是個有野心的人,他不滿足於像其他人那樣“小打小鬧”,他想將走私打造成一條“產業鏈”,以汲取最大的價值,而這個宏偉的目標單靠他自己是無法實現的,他必須要找尋合作伙伴和“保護傘”,於是乎賴昌星便通過金錢腐蝕和美色誘惑等下作手段,先後拉攏了數十位國家高幹與他同流合烏,其中甚至有副省部級官員!

1996年,賴昌星的非法產業達到巔峰,全年收入超過十七億人民幣,賴昌星也因此志得意滿,一時風光無限。當年年底,賴昌星花費巨資,舉辦了一場企業內部文藝演出,邀請諸多明星登臺跳舞、唱歌,其中就包括董文華。賴昌星對董文華很是欣賞,在演出結束後,還特地單獨請她吃了一頓飯,席間兩人合影留念,顯得親密異常。

1998年,賴昌星的所作所爲被媒體曝光,一時引發了輿論譁然,而一些媒體爲了蹭流量、博關注,便將賴昌星和董文華的合照發佈在報紙上,並造謠稱兩人有不正當關係,賴昌星曾擲下百萬鉅款,與董文華“共度春宵”。很多不明真相的羣衆信以爲真,當即便對董文華展開了批評和指責,大罵她是“無恥小人”。

董文華面對鋪天蓋地的輿論,最終選擇了主動退圈,以求息事寧人,一直到2003年,等到風頭過去之後,她方纔重新復出,繼續從事演藝工作。可時過境遷,她的知名度已經大不如以前,一些新歌迷根本不認識她,而老歌迷也因爲賴昌星事件,一直對她抱有成見,不願再繼續支持她。

再說賴昌星,此人在案發之後,利用假身份快速逃往香港,一個月後又乘坐班機前往加拿大旅居。但中國政府並未因此放棄對賴昌星的追捕,外交部和公安部先後數次和加拿大政府交涉,要求對方遣返賴昌星。加拿大政府最終在2014年應中國所請,將賴昌星遣送回廈門,廈門檢察院和法院隨即對他進行起訴、審判,將他繩之以法!賴昌星後來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曾公開表示,自己和董文華僅僅只是普通朋友關係,而並非傳聞中的“一夜一百萬”,董文華在1998年完全是“躺槍”,如果沒有那次風波,那麼她在藝術上的成就將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