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夜市人潮多設販毒據點 毒鴛鴦打造毒品雜貨店遭逮
警方前往遊嫌租處逮人。(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警方扣得證物。(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溯源偵辦販毒案,鎖定60歲遊姓男子與50歲王姓女友,在臺中市中華夜市附近租屋設立販毒據點,透過LINE招攬藥腳交易。警方經追查收網逮人,查扣海洛因等多項毒品與不法所得近9萬元。全案檢方近日偵結,2人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臺中警察局刑大偵二隊向上溯源偵辦販毒案件,發現60歲遊姓男子與其50歲王姓女友涉嫌重大,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遊男自民國114年初起,於臺中市中華夜市附近租用套房作爲販毒據點,並透過LINE通訊軟體招攬顧客,安排藥腳至套房內或樓下進行交易,以人潮衆多的地段作爲掩護。專案小組長期蒐證,見時機成熟後,持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埋伏,趁兩人外出返家時一舉逮捕到案。
警方當場查扣海洛因10包(毛重約19.74公克)、安非他命7包(毛重約19.12公克)、依託咪酯1瓶及煙彈2支,另有空煙彈殼、針油瓶、攪拌棒、量杯、酒精燈、電子磅秤、夾鏈袋與手機等分裝工具,並查扣販毒所得9萬元,初估毒品市值近10萬元。
根據警方調查,2人販售毒品種類多元,除傳統毒品外,亦包含依託咪酯及毒品咖啡包等新興毒品。多名到案藥腳供稱,該處據點如同「毒品雜貨店」,幾乎可滿足各類施用需求。全案警詢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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