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界:樂見免徵娛樂稅 但未必反映票價
臺北市長蔣萬安答詢時坦言贊成免娛樂稅,業界人士說,確實是對產業一大助益。 圖爲民衆購買電影票。記者曾學仁/攝影
臺北市率先表態未來免徵娛樂稅,音樂業界認爲,有助推廣演唱會經濟,免徵再加臺北大巨蛋後,預料北市能一舉超越高雄,但未來各類藝文活動票價降幅,不一定能讓民衆有感。
娛樂稅涵括衆多藝文活動,甚至是體育類活動,稅捐稽徵處公告演唱會娛樂稅票價是以1500元以下者,徵收率爲1%,1501元至3000元者,徵收率爲2.5%,3001元以上者,徵收率爲5%。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執行長樑序倫說,減免娛樂稅後,減少主辦單位支出,相信演唱會將愈來愈多,鼓勵業者舉辦演出活動,尤其目前外界要求實名制防黃牛趨勢,需要人力、售票系統等成本,減稅後,更有多餘成本來推動,讓環境愈來愈健康。
外界期待能降低票價,樑序倫說,主辦單位雖然成本降低,但可能還是在商言商,未必會反映在票價上,例如,泰國高人氣青春校園劇《We Are》在臺北辦見面會,雖然票價一張近八千,粉絲還是埋單。
臺灣流行音樂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許理平說,以LiveHouse爲例,娛樂稅只佔營業額約1到1.5%,但這是不合時宜的稅收,「能夠減免當然是樂見,也是對這產業一大支持。」
也有業界人士說,高雄世運場館免場租等策略,促成演唱會經濟效應,但北市免徵娛樂稅,加上臺北大巨蛋加持,可能在演唱會經濟一舉超越高雄,更有機會邀國際巨星來辦演唱會,也避免陷入高雄免場租,還要公部門支援民間,如警察站崗淪爲私人公司保全等爭議。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立法院若通過娛樂稅法修正案,只要經認可的文化藝術事業,娛樂稅可減半課徵。至於免徵娛樂稅能否反映在票價上?官員說,這要由地方與業者溝通,且要由市場機制決定;以熱門歌手的演唱會門票爲例,民衆在意的是能否買得到票,而娛樂稅佔票價的比率並不高,就算業者反映降稅利益,降幅也不一定大到讓民衆有感。
以北市爲例,儘管娛樂稅的法定稅率最高30%,但演唱會門票目前的徵收率只有5%,票價1500元以下更只有1%,比率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