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爲中大獎不滿獎金太少 莽男到店家噴漆撒冥紙被判刑

許男噴漆撒冥紙行徑,法院認爲超出表意自由範疇,足以使對方感受恐懼,構成恐嚇危害,判處他拘役85日。(資料照片)

高雄許姓男子去年過年玩刮刮樂,自認中獎10萬元,卻只拿到1千元現金,憤而提告未果,事隔數月竟持噴漆寫下「這裡10萬到陰曹地府享用吧」「黑店A我10萬不還」等字句,還趁夜去店家撒冥紙,惹上官司。法院一審依毀損與誹謗罪分別判拘役40日與55日,許男上訴失利,二審駁回上訴,須執行拘役85日、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許男去年春節期間到小港區某彩券行購買刮刮樂,當場刮開後自認中了10萬元,交給店員兌獎時卻僅收到1千元,許男當下未爭執便離去,之後轉向警方提告店家詐欺與侵佔,但檢方偵結處分不起訴,並駁回許男聲請再議。

許男越想越氣,竟趁夜將大量冥紙灑在該店門口,並用紅色噴漆在鐵卷門噴寫「黑店」與「10萬給你到地府享用吧」等字樣,業者隔日一早發現後報警提告。法院一審審理時,許男承認犯行,辯稱自己是爲了「陳述事實」、「讓檢察官知道真相」。

但法官指出,許男未能證明自己實際中獎10萬元,也未解釋爲何當下未反應、卻事後用極端方式發泄,並質疑其指控缺乏合理查證。法院認爲「黑店A我10萬不還」等語不僅無根據,還足以貶損業者名譽,構成加重誹謗;而灑冥紙並噴漆書寫「陰曹地府」等語,亦超出表意自由範疇,足以使對方感受恐懼,構成恐嚇危害。

二審合議庭補充指出,許男未循法律途徑聲請自訴或提出新證據,卻以極具詛咒意味的字眼與行爲報復店家,不符社會常情,亦未能說服法官其行爲爲合理言論表達,判決駁回上訴,合併兩案量刑,應執行拘役85日,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