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爲花錢看演唱會 卻是音樂脫口秀?公平會開罰廣告不實

公平會表示,該廣告宣稱整體予人印象爲AKMU將於臺北舉辦演唱會,並有擔任AKMU演唱會應援團活動。但得藝室公司於113年11月8日售票前,尚未確定演出型態,即於售票網頁刊載「演唱會」,及粉絲專頁刊載「擔任AKMU演唱會應援團活動」。

公平會進一步說明,得藝室公司同年月28日已確認演出內容爲音樂脫口秀(即結合訪談與音樂演出),仍未於同年月30日案關活動演出前,在售票網頁或粉絲專頁說明其演出內容爲音樂脫口秀,或辦理退票等有效的更正措施,且依文化部提供意見,案關活動尚難認屬演唱會。因此,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再次提醒業者,業者刊載廣告前應克盡真實表示的義務,並注意廣告資料的正確性及真實性,如有錯誤亦應立即更正或詳加說明,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