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灌水病歷纔拿快篩開藥? 羅一鈞列4點駁:無稽之談

羅一鈞說,患者不論在門診、急診或住院均可開立,無須等到重症通報纔開藥,疾管署也沒有這類開藥限制或規定,相關說法實屬荒謬及誤導。本報資料照片

中華民國防疫協會理事長王任賢日前在記者會提出「醫生爲了要用防疫藥物或做檢查,有時會灌水把輕症病歷變成重症來通報」等說法。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今列出4點澄清,並強調患者不論在門診、急診或住院均可開立,無須等到重症通報纔開藥,疾管署也沒有此種開藥限制或規定,相關說法實屬荒謬及誤導。

王任賢說,防疫物資只能用在法定傳染病,只有新冠重症纔是法定傳染病,醫師爲了使用防疫物資,會「灌水」把輕症變成重症通報。再者,經過疫情民衆有足夠免疫力,不應該期待靠疫苗追上病毒株。

羅一鈞說,新冠雖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降爲「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並且僅重症(須住加護病房)才須通。但爲預防65歲以上、孕產婦、具慢性病等重症高風險因子民衆,因爲感染新冠輕症後演變爲中重症,透過公費儲備各類抗新冠病毒藥物;健保也給付醫療院所執行高風險對象醫用快篩以利開立抗病毒藥物,並無「新冠輕症不能用快篩、不能開藥物」。

羅一鈞說,第二,新冠輕中重症的抗病毒藥物開立,與通報與否無關,醫師臨牀評估有開立需要,在門診、急診或住院均可開立,無須等到重症通報纔開藥,疾管署也沒有開藥限制或規定,醫師變造病歷等說法實屬荒謬及誤導。

羅一鈞說,第三,重症、死亡都是由醫療院所依據新冠併發重症病例定義,在7日內向衛生單位進行通報,醫療院所和衛生單位無法「灌水」,「重症、死亡是灌過水的數字」更是無稽之談。疾管署公佈疫情統計均依各項通報監測系統忠實陳述,無法苟同「疫情雖然有嚴重,但還沒有到官方通報數字這麼可怕」的奇怪說法。

最後,羅一鈞說,國際研究都已經證實追加更新疫苗株的新冠疫苗可以降低新冠住院、重症、死亡發生率,尤其在65歲以上長者追加新冠疫苗更爲重要,可以有效降低染疫後的重症和死亡風險。他呼籲若未曾接種本季最新的JN.1疫苗,仍應在此波疫情達到高峰前儘速接種新冠疫苗,65歲以上長者等三類族羣如打過一劑JN.1疫苗且已滿6個月,更建議接種第二劑JN.1疫苗,以提升自己在這波疫情的免疫防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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