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實名舉報醫院書記院長!官方迴應

2月13日,陵水黎族自治縣專項工作調查組發佈關於葉常春在網絡反映問題的核查情況通報,針對其提出的多項質疑給出明確迴應。

自2024年12月29日起,陵水黎族自治縣中醫院醫生葉常春通過網絡平臺反映“安家費”、“違規解聘李某某”、“打壓引進人才”等一系列問題,引發社會關注。陵水黎族自治縣隨即成立由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組成的專項工作調查組,對相關問題展開全面覈查。

在關於“好醫生”安家費的問題上,通報顯示,葉常春於2020年底參與省衛健委“好院長”“好醫生”項目,但因與原單位協議未到期,其引進工作終止。2023年葉常春調入縣中醫院,其工作調動程序不符合2020年引進政策,縣衛健委及中醫院此前已向其解釋說明。

針對“違規解聘護士李某某”的質疑,調查表明,李某某在試用期內存在毆打醫護、盜竊財物等行爲,經鑑定患有精神疾病,且入職前隱瞞病史,縣中醫院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目前李某某已提起勞動仲裁,後續將依據仲裁結果處理。

關於“打擊報復引進人才”的說法,通報稱,縣中醫院因工作需要調整賀某某職務並暫停其處方權,葉常春因不當行爲及科室整合被免去臨時負責人職務,不存在打擊報復行爲。

在“家屬安置”問題上,葉常春於2024年8月底提交配偶簡歷,陵水黎族自治縣衛健委積極協助,已與相關主管部門達成初步意向,後因葉常春個人原因暫停辦理。工齡認定方面,經查閱社保清單和工資單,其社保繳納年限爲10年,縣中醫院依據檔案認定其工齡爲23年,不存在錯誤計算。

此外,針對葉常春反映的“浪費國家資財”“違規設保健辦”“亂髮補貼”“非法外出行醫”等問題,調查均證實不存在違規情況。縣中醫院對縣委原副書記診療按正常程序進行,保健辦掛靠行政辦、發放保健補貼、安排醫生外出服務等行爲均符合相關規定。

自問題反映以來,陵水黎族自治縣工作組曾兩次前往儀隴縣與葉常春溝通,當面反饋調查結果。然而,葉常春仍通過網絡發表不實言論,對單位和相關人員造成不良影響,且違反醫院請銷假制度。下一步,陵水將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置。

陵水黎族自治縣專項工作調查組表示,感謝社會各界對陵水衛生健康事業的關注與支持,未來將繼續加強行風建設,提升醫療服務水平。

江蘇新聞綜合| 海南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