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凌威威涉擄人傷害 喊冤稱「未傷人」遭警方駁斥

藝人凌威威日前遭爆涉嫌擄人並持刀傷人,30日出面澄清自己從來沒有傷人行爲,怒斥警方辦案不力,對此警方也出面澄清全案偵辦均依法依程序進行。(姜霏攝)

藝人凌威威日前遭爆涉嫌擄人並持刀傷人,22日疑持利器割傷莊姓男子,並將對方從臺中強行帶往桃園。莊男趁機偷傳定位向友人求救,八德警分局趕往現場,當場將凌威威逮捕。凌威威於30日現身反指廣興派出所員警辦案失職,並澄清自己未曾傷人,莊男的傷勢是自殘所致。對此,八德警分局嚴正駁斥,強調全案偵辦均依法依程序進行,無涉誤會或違法情事。

51歲藝人凌威威本名爲謝伊琪,日前遭爆他與友人22日將40歲莊姓男子從臺中擄往桃園。凌威威30日出面自稱,因受鍾姓男子的委託,要向莊男討52萬8千元,以話術將莊男約出來碰面,莊男與廖姓女友自行上了凌威威的車,但在車上莊男遲遲不肯匯錢,最後凌威威忍無可忍,拿出隨身攜帶的小刀要求莊男匯款,孰料莊男將刀奪走,並畫傷自己也畫傷廖女。

凌威威控訴,員警沒收手機及行車記錄器的畫面,並指控她爲傷害莊男的主謀,但她堅稱自己並未傷人,所有傷勢皆是莊男自己所爲。凌威威表示,自己深感委屈,並批評警方處理案件的方式,直言「從來沒見過這麼爛的警察」,強調自己全程僅是持刀自保,並無傷人行爲。

八德警分局駁斥,22日警方依法偵辦莊男遭妨害自由案,於當日下午6時將謝女等3人依現行犯逮捕帶返所偵辦,並於23日下午5時將其人等移送至桃園地方檢察署;另扣留手機部份是爲了釐清案情及雙方通聯內容,並非無據沒收。

八德警分局指出,警方根據相關的事證調查釐清,並非如同凌威威所言,警方偵辦過程皆依規依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