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見面會黃牛票 不適用文創法惹怨
文化部長李遠昨赴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114年度文化部預算解凍案49案,並就藝文票券黃牛防制成效專題報告並接受質詢。 記者林伯東/攝影
近日韓團、韓星頻頻來臺舉辦粉絲見面會,往往纔剛開賣就一搶而空,甚至出現黃牛搶票情形,然而粉絲見面會、握手會盡管也常有一小段的歌唱舞蹈演出,卻不適用文創法的黃牛條款,引發民衆不滿。
對此,文化部長李遠表示,黃牛條款是針對「藝文表演票券」,粉絲見面會的黃牛票券應由社維法處理,修法須審慎評估,將於兩個月內提研議報告。
近來不少藝人偏好舉辦粉絲見面會,不僅南韓女團BLACKPINK成員JISOO、韓劇女神樸信惠、甫拿下南韓百想藝術大賞視帝的朱智勳、Girl's Day成員惠利、男星蘇志燮、玉澤演等韓星今年都將先後來臺舉辦粉絲見面會;泰國偶像Ling、Orm兩人也預計六月來臺舉辦劇迷見面會。
網路上卻出現大量高額加價的黃牛票,引發民衆不滿,質疑是否可以依照黃牛條款開罰。李遠昨赴立院報告預算解凍案,多位立委也要求文化部研議,將見面會、握手會黃牛票歸文創法處理。
立委吳沛憶認爲,影視產業演員衍生的不少活動都有表演性質,法規雖然未明列文創法管轄範圍,但可以在文化部的裁量權之內。她指出,影視演員粉絲見面會數量愈來愈多,文化部應該「跟上時代」。
立委蘇巧慧表示,文創法是爲了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以玄彬舉辦見面會爲例,偶像走出螢幕走入真實世界與粉絲互動、需要售票,算不算文化創意產業?她認爲答案是肯定的。
立委張雅琳表示,粉絲見面會往往都有歌舞表演,而且營收驚人,應納入文創法的「藝文表演」範疇。但見面會樣態多元,到底哪種算藝文表演?那種不算?文化部可以先研議評估再做修正。
李遠坦言,見面會經常只是拍照的商業行爲,但文創法黃牛條款的管轄範圍是藝文表演票券、應有音樂舞蹈等表演過程,因此見面會黃牛票是否由文創法處理是「灰色地帶」。
李遠表示,文化部可接受個案檢舉判斷處理,至於是否要爲粉絲見面會修文創法,必須審慎評估。
李遠強調,並非不承認粉絲見面會是文化創意產業的一環,只是擔心文化部承接黃牛票業務之後,同仁消耗的能量太大,因此希望能先釐清那些樣態屬於文創法,那些可以歸社會秩序維護法。粉絲見面會的樣態多元,值得文化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