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全面停止使用!崇義人速自查!

各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

《液化石油氣鋼瓶》(GB5842—2023)已於2023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爲國家強制性標準,代替《液化石油氣鋼瓶》(GB/T5842—2022)。氣液雙相瓶已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屬於淘汰特種設備。爲切實壓實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消除50kg“氣液雙相”氣瓶安全隱患,現就相關工作要求提示如下,請各充裝單位務必嚴格執行:

01

全面停止充裝50kg“氣液雙相”氣瓶。

02

立即對自有產權的50kg“氣液雙相”氣瓶進行召回。

03

明確氣瓶分區管理,設置明顯的隔離措施和分區標誌。嚴格按照劃定的區域存放和擺放召回的50kg“氣液雙相”氣瓶,並及時送至具備合法資質的報廢機構予以報廢處理。

04

嚴格遵守《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有關規定,禁止對餐飲企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配送50kg“氣液雙相”氣瓶。

05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技術規程》《液化石油氣瓶閥》(GB7512—2023)和《液化石油氣鋼瓶》(GB5842—2023)等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國家標準要求。

06

確保符合充裝許可條件,依法取得並保持有效充裝許可資質;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開展充裝活動;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氣瓶充裝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確保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07

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按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配備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明確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的崗位職責,制定並有效運行《氣瓶充裝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並切實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

08

嚴格落實“一瓶一碼”掃碼充裝制度,全面使用氣瓶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平臺,確保充裝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09

定期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將全面停止充裝50kg“氣液雙相”氣瓶納入培訓內容;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10

自覺接受並配合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全面停止充裝50kg “氣液雙相”氣瓶是消除燃氣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請各充裝單位務必令行禁止,共同築牢我省燃氣安全防線!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

2025年7月29日

來源:江西省市場監管局

編輯:陳 慧

審覈:楊曉斌

審籤:章麗娟

總監製:李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