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公司擬進行委託理財的資金爲自有資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資金、銀行信貸資金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證監會曾明確指出,定增資金應當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的發展和相關投資項目,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股東價值。如果公司將定增資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尤其是高風險的理財產品,這通常被視爲對募集資金用途的違規變更,違反了相關證券法規和定增的初衷。 而你公司在剛剛定增完幾個月就用大量資金購買理財,卻毫無措施維護股價,完全和證監會的態度背道而馳。貴公司難道對證監會的法規文件熟視無睹嗎?

一汽解放(000800.SZ)3月10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擬進行委託理財的資金爲自有資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資金、銀行信貸資金。

(記者 王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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