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竟然有“兩副面孔”

使用僞造變造號牌,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不僅妨礙正常的交通管理,還爲一些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隱身”便利。一輛車有“兩副面孔”,到底是啥情況?

近日,昆明交管七大隊接羣衆舉報稱,在經開區倪家營村有一輛白色轎車前後牌照不一樣,涉嫌套用號牌,民警立即前往覈查。

經查,民警發現該白色小型轎車,車頭懸掛着雲A000××號牌,而車尾懸掛着貴EQC8××號牌,進一步查詢車輛信息發現,該車還擅自改裝車身顏色,由黑色改爲白色。駕駛人鄢某稱,自己爲了逃避小區的停車費,就在網上私自購買了僞造的機動車號牌,在進出小區的時候將磁貼號牌貼在車頭。民警對駕駛人鄢某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對其購買的號牌進行收繳,扣留其車輛。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辦理中。

除了購買假號牌,下面這些行爲昆明交警同樣嚴查。

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使用紙片、光盤、布條等物品遮住機動車號牌;加裝防撞裝置、備胎等遮擋機動車號牌;使用油漆、泥漿等物質覆蓋機動車號牌;人爲使機動車號牌變形、折斷、油漆脫落的,影響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識別。

變造機動車牌證。在機動車號牌上粘貼數字貼、符號貼或者使用膠粘、塗抹、拼接等方式改變號牌原有漢字、數字、字母;塗改行駛證、臨時號牌記載的信息;更換行駛證上的機動車照片。

僞造機動車號牌。非法制作虛假機動車牌證;通過非法手段從有機動車牌證製作、生產資質的單位取得的機動車牌證;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機動車牌證。

機動車上路行駛未懸掛號牌。尚未取得機動車號牌(臨時號牌);已經申領號牌,但未懸掛或粘貼;使用公告作廢的機動車號牌;使用過期的臨時號牌;繼續使用應回收的號牌。

昆明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僥倖心理不可有,因小失大不值當。套牌、僞造、變造機動車號牌都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爲,務必遵紀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法律鏈接】

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記分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一次記12分。

如果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報記者 查小高 朱鵬